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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食药监食〔2016〕19号)

2016-03-28 来源:121健康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指导并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附件6.docx
       附件7.docx
       附件8.docx
       附件9.docx
       附件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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