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阳光审批”
13.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工作程序和标准;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受理审批;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进一步合理调整,加强对下放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指导。
(七)推进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
14. 积极配合省人大和相关法制部门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地方立法工作,通过排查摸底、宣传培训、业务指导、设立示范点等措施,加快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的登记备案工作;鼓励、支持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鼓励、扶持其产品在食品生产许可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完善设施设备、规范工艺布局、全面提升改造,经申请,达到许可条件的,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日常监管
(一)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15.加大执法监管和打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滥用标签标识、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从重处罚;对于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严格行政处罚
16.加大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行政处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执行,严重违法食品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首负责任、食品安全召回等制度,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制度建设
17.推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责任约谈机制的落实,对监督抽检问题严重,投拆举报、风险隐患较多的企业实施经常性飞行检查,按照一定抽查比例对基层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以及监管部门适时进行约谈,帮助和监督企业排查隐患,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妥善处理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寓服务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
(一)发挥关键岗位人员的作用
18.充分发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协会的作用,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进质量受权人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质量受权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将质量受权人纳入统一考核登记管理,督促食品生产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保证质量安全的内控、溯源、召回等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真正让尚德守法成为食品从业人员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自觉行为。
(二)加大技术帮扶力度
19.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完善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引入风险管理措施,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今年,省局将重点指导燎原乳业、古象乳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自控能力,扶持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