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1、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围绕政府、市场、社会三大制度力量规划社会共治体制机制,推进食品药品治理由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向多主体主动参与、多要素共同作用的协同治理转变。做好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政府制度性安排,完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质量安全成为企业的最大资源,有效治理各种食品药品安全“潜规则”行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和守法收益。健全法制体系,发挥食品药品行业组织在行规行约、标准制定、行业准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市场参与治理水平。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氛围,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推广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统一管理的“涵江经验”,推进行政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监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实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共治环境与共治网络,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共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明厨亮灶”示范单位。
2、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激励机制。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NGO、媒体等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发展网络、手机投诉等举报渠道,增加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形成快速反应的举报反馈机制。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发动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日常巡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各方协同共治。构建强有力专家咨询队伍。依托福建高校师资资源,建立由药学、法学、食品、医学等组成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业化、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家库,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专家委员会、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
3、建立自律守法诚实信用体系。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自律、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全面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与信息披露使用制度。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样检测和日常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分级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加强对诚实守信的褒奖鼓励,充分宣传引导,树立典型,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文化。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公示失信违法主体,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六)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1、创造优越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安全监管、政府服务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建设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加强财政政策扶持。重点支持福建食品药品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重点装备自主化、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食品药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项目建设。加强税收政策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开发出福建特色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食品药品企业税收上的优惠。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引导金融部门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有效支持中小食品药品企业中短期融资。强化园区政策扶持。重点向食品药品产业园区倾斜土地、环境容量等指标,奖励龙头企业创立国际、国内驰名的“福建智造”品牌。加强贫困地区食品药品产业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育优质食品药品品牌。
2、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政府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预约服务,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于食品药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创新药物研发生产等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随到随审,并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下放许可权限,规范监督执法。有序下放风险程度较低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在全系统建立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
3、创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商务环境。完善食品药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强化厦门、福州、三明、柘荣、永春、明溪、邵武等地的食药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产业链,推动食品药品资源有序合理流动。搭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构建食品医药产品研发公共技术平台,构建产、学、研互动网络与合作机制,强化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持,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健全市场化运作的食品药品专业第三方服务体系。通过市场竞争优化第三方服务的市场环境,提高食药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成果转化率。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大型食药零售连锁业,壮大食药商业与流通,扶持发展专业家庭农场。严格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护食品医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创造食品药品产业区域协作服务环境。把握福建“海丝”核心区与自贸区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优势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走出去”。深化海峡两岸医药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台湾优质食品药品产品在福建审核备案后可销往全国。推动台湾产中药材(中药饮片)、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及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特殊监管政策在福建自贸区建设先行先试。拓展对台合作交流。重点推进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等行业的闽台对接。积极支持在平潭或厦门设立输台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构建推进两岸传统医药、现代医药交流,推动两岸联合举办“海峡两岸中医药文化交流论坛”、“海峡两岸药博会”等交流平台。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为重要载体和抓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加工体系建设、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监管体系建设、标准认证体系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信息体系建设等“十大建设”,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促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风险监测能力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遏制和预防,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防止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目标是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达标建设,扩大福建省食品药品检验范围。省、市两级实现对药品和餐饮食品检验法定扩项,县级建立完善的药品和餐饮食品快检系统,检验能力基本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建设国内一流、具有国际水平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完善电磁兼容、超声诊断、生物学评价、电气安全评价、体外循环设备、消毒技术与设备、齿科设备与器械、在用医疗器械评价等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的技术支撑水平。主要支撑项目包括: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大楼建设,药品检验实验楼建设,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检验实验室建设,各设区市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改造,17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县级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建设等。
(三)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是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推进各级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在全省建成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建立基层从业人员准入、培训和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基层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主要支撑项目包括: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基础建设,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装备建设,包括执法装备和快检仪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40个),食品药品监管人才“百千万”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