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管体制的变革带来新的治理挑战。当前,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还处在机构重组期、职能调整期、体系磨合期阶段。监管体制面临着全新的基层监管体制的再造;监管环节从分段变成了全链条,面临着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检验监测技术支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化购买服务重大转变等新课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同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4、监管问题日趋复杂需强化社会共治。“十二五”时期,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社会共治良好基础日益夯实。但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与监管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构建由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协同治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发展要求,围绕“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发展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抓手,深入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按照建设“有限、法治、服务型”政府的总要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打造“健康福建”。
(二)建设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与以人为本相统一。切实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行业守法”,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坚持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举。以审批审评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手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理念,提升食品药品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监管水平。
坚持专业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统一。必须强化标准、技术法规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公众信息互动平台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必须将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同时,抓住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区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坚持部门联动与城乡共建相结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在各环节、各领域打击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新模式,统筹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检测资源共享。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四品一械”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监管队伍素质与基层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网格化监管网络全面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区域分布更趋合理,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适应我省食品药品快速发展需求,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满意度达到95%以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
——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装备配备达标率100%,食品安全年均抽检量达每千人4份,年抽检量达15万份,药品安全年均抽检量达32000份,基本实现智能监管,药品可追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符合GMP、GSP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100%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四品一械”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对高风险品种实现100%全覆盖,分类分级应急体系基本形成。构建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应急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科学严谨的应急预案体系。
——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速度不断提升。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药械审评审批机制日益优化,产业总量规模进一步做大,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第三方服务市场逐渐成熟。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1、完善党政同责体制机制。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明确各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推动各级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2、突出“四有两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途径。围绕“四有两责”加强食药监管这个根本目的,发挥福建自贸区与经济特区等特色,从机构整合转向队伍建设,充实食药监管人才队伍,致力于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凸显食药监部门的主战场、主窗口、主力军地位。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设立轮动的综合协调机构,改变监管的碎片化,实现多部门监管平台融合,推进监管从“撒网式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明确各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强制具体事项,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建立福建特色的绿色农产品、海产品、功能性食品及药品器械的区域性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促进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无缝衔接、全过程监管,实现监管触角的延伸,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消费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凸出龙头企业的安全标杆作用,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遵循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或GMP、GSP等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流通企业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推进流通企业物流、储存等装备的现代化,强化对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农产品、食品生产、餐饮等企业的管理制度规范化,推行食品药品企业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构建全环节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提高其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