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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专项规划》意见的通知

2016-02-26 来源:121健康网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基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现状
  
  (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为总体思路,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1、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食品市场违法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净化网上食品药品交易与信息服务秩序。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全过程监控、全项目检验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体系,创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制效能化建设,有序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控制体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了我省生产上市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使“四品一械”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持续保持了16年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2、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实现我省GLP机构零的突破,积极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开展新版GSP认证与中药材种植基地GAP认证工作。全省药品零售“四证合一”换发新证7654家,换证率达100%,完成了新版药品GMP认证48家、新版GSP认证239家,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认证任务,认证工作进度位居全国第五。稳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管理制度。成立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品数量由2011年的1082批次递增到2014年的2500批次。推进“四品一械”监管信息化工程,搭建了全省“四品一械”电子监管平台,初步形成国家一级电子监管平台,相对独立的省级二级电子监管平台,设区市局三级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省系统电子监管平台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了全省“四品一械”质量安全动态监管。
  
  3、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配合省政府出台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配套制定省局《促进医药健康相关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出台省局《关于促进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五快”服务,支持和鼓励生物医药研发创新,主动服务新药注册,支持福建新药研发和审评审批机制的改革,并在厦门市局设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受理窗口”,服务9个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发展,支持发展现代物流。出台了《促进现代药品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新型流通业态的发展,完善生产经营促进体系。
  
  4、监管治理体系实现有效重组。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改革。在垂直管理体制下,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机构,重点完善了“四品一械”(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的组建,在设区市局成立了不良反应监测机构。2013年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行了监管体制改革,重新组建成立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承担原有职能的基础上,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划入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能,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成分级管理,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治理体系,稳步推进食品检验等直属机构划转改革,目前,市、县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5、夯实监管制度和标准基础。积极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性立法工作,健全法规体系。推动省政府出台第一部药品监管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出台了《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设置条件指导意见》等183项规章制度,定期清理和制修订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四品一械”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地方标准制定与建设,出台了《福建省药品流通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与《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等标准,开展对太子参、聚丙烯输液瓶及医疗机构制剂(中药、化学药)标准起草、修订与复核工作。省食品药品质检院共对117份标准进行了变更、修订及备案,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创建“中国儿童化妆品综合标准化研究基地”,为化妆品标准化打下坚实基础。
  
  6、深化闽台食品药品领域交流合作。推进闽台食品药品交流合作“先行先试”。连续举办海峡两岸食品药品领域政策与技术交流研讨会,为搭建两岸医药品检验部门交流合作平台,简化台湾药师入闽执业的手续,加强海峡两岸医药人才的沟通交流,有力推进在闽建立两岸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互认机制。推进闽台健康产业深度对接。2015年建立“一站式”审批的绿色通道新机制,推动台湾首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入驻平潭自贸区。两岸交流与合作领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格局。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时期,尽管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态势总体向好,但受国内环境影响,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依然脆弱,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1、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展不平衡,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经费装备不足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食品药品认证审评、检验检测机构等技术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技术支撑乏力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2、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在组建新机构的过程中,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技能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更是缺乏;监管装备手段相对落后,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风险防控过程控制水平亟待提高。
  
  3、监管制度机制尚需完善。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等制度还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到位,监管工作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有待增强。在标准制定、开发利用、质量监管、成果应用、风险评估等职权依然分属于相关部门,削弱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4、产业扶持政策力度还不够。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过程中,有的扶持政策存在没有完全真实反映市场需求、重点不突出、一刀切、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专业人才吸引培养、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力度有待提高。
  
  5、惩罚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总体较少,未能完全依托“两法”信息衔接平台移送,时效性差,证据不充分,质量不高,间接弱化违法的惩罚力度。
  
  (三)面临形势
  
  1、经济快速发展对食品与药品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7%,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口将居住在城镇,食品药品商品化程度将更高,城市、集镇、乡村将面临表现各异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监督管理工作空前繁重。而且,人民生活将全面由温饱向小康转变、由“吃饱”向“吃好、吃巧”转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将更加敏感,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性有着更高的期待、更高的要求。
  
  2、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期待多元监管服务。“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总量将“上台阶”,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规模将更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医疗健康“大数据”管理的进程不断推进,食品与药品的“实体店”扩展到了“线上线下”,出现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对监管服务手段和技术能力、以及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的机制与方式提出更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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