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推进行业自律。
高度重视并切实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将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法规、重大政策及评估执行效果的重要参考。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的参与机制。发挥和借重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资质认定、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完善行业信用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信用评价、咨询服务、法律培训、监管效果评估,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鼓励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托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支持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通过裁决、调解等方式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争议。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支持开展信用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市场主体资信信息。支持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形成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倒逼机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要强化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和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协调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和落实办法。定期向省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妥善加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职责、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监督环境。
(四)强化督促检查。
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省审计厅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