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标准建设、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扩大政府购买范围和力度,引导健康产业规范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健康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产业领域。
特色发展、产业融合。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各地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引导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发展和集聚发展,以点带面,通过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健康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健康服务和健康生产的有机融合,以及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医、养、健、智”四位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链。
改革破障、创新驱动。强化改革对健康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逐步消除不利于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积极性和创造力的体制因素。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实现健康领域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的创新突破,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健康产业成为支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产业规模。健康产业总规模突破10000亿元,其中健康服务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健康产业竞争力、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推进,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产业特色。在全国率先建成功能完善、投入多元、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医药制造、健康旅游、健康信息等行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在智慧医疗、第三方服务、医养结合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知名品牌和关键技术,健康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产业布局。基本形成“一核三极三带”的健康产业总体布局,在全省范围内力争建成10个健康小镇、20个健康产业重点园区(基地)、100家健康产业骨干企业和一批健康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一批健康产业人才培育,每年滚动实施100个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健康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产业环境。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社会资本办医、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关键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健康产业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形成有利于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重点领域 (一)医疗服务
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融资的方式,引进国际医院管理经验,探索建立浙江国际医学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平台式医疗服务综合体。发挥省医院发展中心职能,探索开展省属公立医院对外合作和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剥离特需服务、健康体检等非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发挥杭宁温医疗卫生资源优势,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支持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医生多点执业,在每个县(市)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的基础上,放开医疗服务市场,鼓励高起点、高层次、高质量地发展社会办医院,抓好温州社会资本办医(国家)联系点等改革试点。
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90%的县(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力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推行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慢性病防治、慢病康复中的优势作用。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基层中医生使用智能化处方推荐系统提升医疗质量,积极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在药店开展中医坐堂诊疗服务。依托传统老字号中医馆,加强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鼓励和扶持传统老字号品牌及优质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
大力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康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中心、制剂中心、消毒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第三方服务上市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平台作用,促进行业整合,加快吸纳优质资产和优势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开展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大力发展医疗设备第三方服务、医疗信息化外包、健康服务云平台等第三方服务。积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健康养老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护理院;推动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或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大力支持民间资本新(改、扩)建以老年医学、老年康复方向为主的医疗机构,为失能、半失能及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推动在医疗机构中设置临终关怀床位。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整合,鼓励利用闲置低效医疗床位开发养老护理床位。加快推进杭州、温州两市和宁波市鄞州区等14个县(市、区)开展国家、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长期照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拓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所在地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深化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保健等服务。重点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鼓励城乡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推动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优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整合96345便民服务网(中心)、宁波81890服务中心等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社区养老服务机制,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加强对中高端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引导和监管,增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
支持和规范老年地产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健康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建设。对于各类老年地产项目,各地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发展,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