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一)《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审查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
食品销售意见发送至邮箱:sljc090512@163.com;
餐饮服务意见发送至cyxfjgc@163.com。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