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5年10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
邮箱:食品经营意见发送到 shipinchu408@163.com
餐饮服务意见发送到 bjyjcanyinchu@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2-14层
邮编:100053
附件:
3. 《实验室检测项目》
4. 《核查表》
5. 《场所布局要求》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