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梅河口、公主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食品、土特产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旅游食品、土特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54号)要求,制定了《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郭宝军,电话:0431-81763051。
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方案
旅游食品、土特产品是旅游旺季市场流通领域的主打产品,其质量安全事关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我省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5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食品、土特产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着力解决旅游食品、土特产品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省旅游食品、土特产品安全,推动我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以旅游市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等为重点环节,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土特产品店、宾馆、饭店、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场所,以特色食品、民俗食品以及当地土特产品滋补品(人参、林蛙、鹿鞭、熊胆、孢子粉等)为重点品种,突出无证无照、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经营假冒伪劣、仿冒知名品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的监管。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严把旅游食品、土特产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确保证经营者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旅游食品及土特产品来源可溯。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针对旅游食品、土特产品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与广大游客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主,加大属地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对快检不合格的食品、土特产品,及时委托检验,对监督抽检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依法查处,该召回的依法召回,该销毁的坚决按规定及时销毁,严防改头换面后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旅游景区无证无照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土特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要适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整治时间与步骤
整治从2015年6月下旬开始,至11月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6月下旬)。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实施计划,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初至10月)。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食品、土特产品消费安全。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5年7中旬 至8月中旬)。按照职责分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将组织水利、农委、林业、旅游、畜牧等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全省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各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食品药品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总结。各地要于11月5日前,将本辖区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和《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邮箱:jlssab@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区及周边的食品安全。
(二)积极引导,加强宣传。要主动协调旅游管理部门,在景区及周边深入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和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经营和消费。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上报工作,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地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对有关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附件下载】: 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