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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铜食药监人〔2015〕110号)

2015-09-21 来源:121健康网
【发布单位】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行业规范化水平,根据市双创迎检“夏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铜陵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07月20日
 
  铜陵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行业规范化水平,根据市双创迎检“夏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结合现阶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铜陵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有针对性的解决餐饮行业存在的无证经营、卫生防护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卫生城市创建条件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做到日常监管更规范,环境卫生更有序,全面提高我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我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
 
  二、整治范围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市县区根据职责划分,分别负责监管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县区整治行动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小餐饮周考核”工作。
 
  三、主要任务
 
  1.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在醒目位置公示。
 
  2.经营店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3.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卫生设施完善,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4.消毒制度落实到位,“三防”设施齐全。
 
  5.经营场所设有“尊德守礼”提示牌以及禁烟标志。
 
  6.餐饮行业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有“不剩菜不剩饭”提示牌。醒目位置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标识,餐厨垃圾收集储存符合卫生要求。
 
  7.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实行整治提升,尤其是“前灶后厅”。
 
  四、工作安排
 
  (一)整治时间
 
  2015年7月20日—2015年10月30日。
 
  (二)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前)
 
  制定《铜陵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和双创迎检工作的目的、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提升餐饮经营户思想认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9月30日前)
 
  按照主要整治任务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大力整治规范小餐饮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确保小餐饮经营户干净整洁、文明经营、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服务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小餐饮周考核”为抓手,定期对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3. 巩固提高阶段(10月30日前)
 
  为确保我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对市局各检查组及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公布督查结果,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五、检查分组
 
  市局直管的餐饮单位整治工作由市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组成八个检查组,分组分片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分组如下:
 
  第一组
 
  带队领导:王祥生,组长:江浩,组员:陆苏东、赵丽
 
  第二组
 
  带队领导:董志耕,组长:倪敏,组员:柳正林、甘传会
 
  第三组
 
  带队领导:余伏生,组长:秦健,组员:都定超、巩树东
 
  第四组
 
  带队领导:徐光耀,组长:夏俊才,组员:马国新、叶琳
 
  第五组
 
  带队领导:虞舜来,组长:吴成名,组员:梁云、吴炜
 
  第六组
 
  带队领导:江云,组长:汤静,组员:吕秀梅、夏效竹
 
  第七组
 
  带队领导:周志龙,组长:左克平,组员:张加平、童春
 
  第八组
 
  带队领导:王勇,组长:胡锐,组员:刘璐、邵英
 
  六、“小餐饮周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要求调整小餐饮考核方式的函》(铜双创指办函[2015]1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小餐饮周考核”方式调整如下:
 
  1.“小餐饮周考核”工作实行市局领导带队轮流考核制。考核分组与本次检查分组一致。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周协调开展对县区的小餐饮周考核工作。
 
  2.统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务必是整体面积低于200平米的餐饮单位。
 
  3.扩大考核范围,各县区每周考核不少于5家小餐饮店面,以一段路、一个小区等一片区域内为主。
 
  4.考核以明察、暗访和不定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如无需要,考核不得提前打招呼。
 
  5.各组考核结束后,汇总考核结果报市局主要负责人审定,于每周五上午九点交市局人事教育科。由人事教育科协调报市“双创办”。本考核方式自2015年7月27日起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全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复审迎检工作之中,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在监督检查中,要按规定着执法服装,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在整治行动中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对无证经营行为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突出的餐饮单位,经督促整改后,仍然不办理许可证或进行有效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局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表,要求整改的要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及时跟踪落实到位,未落实到位涉嫌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移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处理,各组在检查中,要认真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
 
  (四)及时总结上报。市局各组检查工作实行每半月报告制,填写检查进度表并报市局人事教育科,遇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县区局也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整治工作结后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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