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