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1.优质食用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米袋子”和“菜篮子”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严格保护产地环境。
2.方便营养加工食品。加快发展符合营养科学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食品、营养早餐、快餐食品、调理食品等新型加工食品,不断增加膳食制品供应种类。强化对主食类加工产品的营养科学指导,加强营养早餐及快餐食品集中生产、配送、销售体系建设,推进主食工业化、规模化发展。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促进居民营养改善。加快传统食品生产的工业化改造,推进农产品综合开发与利用。
3.奶类与大豆食品。扶持奶源基地建设,强化奶业市场监管,培育乳品消费市场,加强奶业各环节衔接,推进现代奶业建设。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大豆资源优势,加强大豆种质资源研究和新品种培育,扶持国内大豆产业发展,强化大豆生产与精深加工的科学研究,实施传统大豆制品的工艺改造,开发新型大豆食品,推进大豆制品规模化生产。
(二)重点区域。
1.贫困地区。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当地食物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
2.农村地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现代流通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居民购买食物。
3.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饮食条件,加强对在外就餐人员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居民膳食指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性疾病发病率。
(三)重点人群。
1.孕产妇与婴幼儿。做好孕产妇营养均衡调配,重点改善低收入人群孕妇膳食中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不足的状况,预防中高收入人群孕妇因膳食不合理而导致的肥胖、巨大儿等营养性疾病。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农村地区6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监管。
2.儿童青少年。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遏制城镇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态势。将食物与营养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加强对教师、家长的营养教育和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配餐单位的指导,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强化营养干预,加大蛋奶供应,保障食物与营养需求。
3.老年人。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重点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低盐、低脂食物。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