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今年,定西市安定区食药监局采取四项举措,规范全区保健食品企业经营行为。
严把市场准入关,打击无许可经营的违法行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下称企业)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兼营保健食品的,必须划定独立的经营区域并挂牌标识,销售人员每年要办理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企业需在区食药监局备案,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行为。
严把供货主体关,打击无供货商资质经营的违法行为。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的企业进货。购货时应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建立索证索票档案,认真填写购进验收记录。
严把质量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储存保健食品,销售时应开具合法票据,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严禁销售无相关资质证明、假冒伪劣和过期保健食品。
严把广告宣传关,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虚构欺诈的违法行为。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借助宣传产品中某些成分的功能来暗示治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