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新遴选6家全省共1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将按照“积极推进、注重实效、及时总结、逐步完善”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确立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质量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健全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安排,省局新增加了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类的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省局要求各试点企业按照要求确立质量受权人,并与受权人签订受权书报监管部门备案。受权人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