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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发文警示保健品消费

2014-12-17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春节临近,保健品消费又进入高峰。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对保健品消费提出四大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购买具有保健食品标示的产品,并且仔细阅读食品说明书,有针对性的选择。此外,国家食药监局还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够替代药品,以免延误病情。
  
  记者从中国保健协会了解到,目前保健品行业规模已经达到了近1000亿,酝酿中的《保健食品监管条例》部分保健品将改成备案制,保健品产业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不过,保健品市场在飞速扩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合规的现象,例如虚增保健品的保健功能,夸大保健品功效等等,国家食药监局虽然定期公布违法广告,但是这些违法行为似乎难以彻底根除。
  
  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表示,针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情况,除了曝光违规广告外,国家食药监局也在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比如暂停销售、勒令企业停产、要求企业在同样的版面刊登更正启事等,但是,目前的分段监管体制下并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据介绍,目前保健品在市场监管仍是多环节、多部门进行监管。在查出保健品违法广告后,食药监局没有处罚权利,只能移交工商局处罚,一方面是时间太长时效性低,不能有效遏制风险和危害进一步扩散,另一方面,和违法所得相比,企业处罚力度不大,不能有效制止下一次违法行为。
  
  “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体制必须改变。”张永建表示,业界一直以来的呼吁是希望对保健品实行品种管理,将其审批和市场监管给一个部门,发生任何问题对此部门直接问责。
  
  在购买的渠道上,国家药监局还特意提醒消费,必须要在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渠道购买。对此,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蒋华阳表示,网上购物日渐受到消费者青睐,保健品企业为扩宽销售渠道将部分业务转移到线上,春节前是保健品消费旺季,网上保健品质量良莠不齐而且缺乏监管辨识能力较弱的消费者表示买到假货的几率大。而对于保健品的网络还没有法规进行规制,网络销售模式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特征,群众消费权益受损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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