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在第二届中国-意大利食品安全对话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情况。他透露,中国食品药品管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对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以黑名单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据介绍,在整个食品安全修订过程中贯穿十六个字: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权衡控制、社会共治。其中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方面,我国将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此外,我国要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目前,中国政府在国家食品药
《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日前向公众征求意见,有望自9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将保健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四级:A级(良好信用)、B级(一般信用)、C级(不良信用)、D级(警戒信用)。评定标准中,首要的是评定年度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各次监督检查的结果。A级要求结果为良好等级的比例为75%及以上。B级要求良好等级的比例为50%及以上,且较差等级不多于1次。C级是良好等级的比例小于50%,或出现2次及以上较差等级。保健食品生产单位在评定年度内因严重违反食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省局于近日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职责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山东省内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职责由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市局在完成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后,作出是否核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决定,省局不再受理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 《通知》要求,各市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规定条件,不得擅自提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4年江西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全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方案》要求,要通过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分析监测品种的安全风险信息,客观、准确地评价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为保健食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2014年,全省需完成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25批次。《方案》还对采样、送检、检验及后续处置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针对目前的保健食品安全形势,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规范》(简称《规范》)。 《规范》分别从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职责与制度、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服务等作出具体要求,其内容基本涵盖了保健食品经营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 下一步,该市市、县两级将组织开展《规范》的宣贯活动,提升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同时,以批发企业、大中型商场超市、药店为首批推进对象,加大现场帮促
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结合保健食品利剑专项行动的开展,2014年6月25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全省2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5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别签订了《青海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青海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共同承诺:一是严格遵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生产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出厂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部分委员和代表认为,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职能衔接上存在漏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修法时应明确细化各部门责任,实行监管责任终身制。 分段监管权责不明 农产品、食品管理边界待明晰 全国人大代表鲍家科说,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采取了部门分段监管的模式,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职能衔接上存在漏洞,容易出现相互的推诿和监管的空白地带。 对此,董中原委员建议,应明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制定规则、
为有效落实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2014年6月19-20日在广州举办了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讨培训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张志强副司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李宁主任助理、广东省疾控中心张永慧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粮食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部门和省级疾控中心、以及部分市(县)级疾控中心的一百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张志强副司长讲话指出没有质量控制就没有监测工作。自2009年以来
2014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大幅增加,监管资源缺口进一步扩大,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十三五时期是新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建后的第一个5年规划,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重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市、县(市、区)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意见》还指出,要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整合县(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条件的省辖市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力度。文件同时要求,省辖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在2014年9月底
6月19日,浙江省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传达了国家总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阶段全省监管工作做出部署。各市局分管领导、保化处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陈时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汇报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机构及人员到位情况,委托生产专项检查、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浙江省局保化处负责人在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重点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说明,针对规定提出监管、执法、审核等五项说明。其中包括按照规定如何处理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共性与个性的问题;如何进行委托执法的问题;如何授权执法的问题;如何进行案件核审制度的问题。另外,对执法文书的相关问题也进行了说明。 据悉,为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统一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原国家食药监局令第1号《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国家食药监局组织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一是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2013年全面清理现行近5000项食品标准,2014年在标准清理结果基础上,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重点解决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为做好标准整合工作,我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
6月15日,社会协同共治 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是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商主题日的重要内容。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到会并致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发改委、国家食药总局、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消协组织、专家学者、食品行业和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首都各大新闻媒体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马正其指出,举办本次座谈会目的是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共同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需要政府、市场、社会、企业等多元共治。工商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工作部署,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我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7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为落实《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