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强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从严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宣传行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狠抓违法保健品广告治理。 一是依托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对省内各类媒体发布保健食品的宣传内容进行严格监测。上半年,共检测保健食品广告830余条,发现违法广告26条,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5期。 二是严格按照《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网上巡查和动态监管,共检测互联网涉嫌违法宣传48条,对涉嫌违法宣传的16个品种移送工商处理。 三是依托12331食品药品投
2014年上半年以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违法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力度,通过每季度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对违法广告企业实行警告、约谈,撤销或收回违法广告批准文号和暂停销售等处罚措施,有效净化了全省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市场。 截至6月底,该局共发布3期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受理投诉违法广告21起,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105个品种的药品、19个品种的医疗器械和25个品种的保健食品通过局网站进行了曝光,移交工商行政部门违法广告32481条次。
7月23日,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2014年上半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江苏省局朱勤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局,省局有关处室、泰州医药高新区直属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朱勤虎副局长总结了2014年上半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整合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卫生许可职能,强化对新增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为契机,高度重视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行动做好相关意见的反馈。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项布置,要求相关机构和人员认真研究,深入思考,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提出修改建议;二是广泛收集意见。由法规处牵头组织各有关业务处室、基层监管所和业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公众健康,原卫生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及多次调研,会同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4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
国新办昨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意见稿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每年10月11日为中医药日。国家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保障公民享有接受中医药服务的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举办适当规模的中医医疗机构,在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和具备条
2014年,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总局违法广告通报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了违法广告企业的查处工作。 一是行动迅速,及时依法查处。对3家违法广告企业,依法撤销18个广告文号,并给予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申请的行政处罚。 二是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对发布违法广告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举一反三,严格广告审查与监管。该局严格广告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依法审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648个,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一律驳回,发布违法广告公告6期,涉及204件违法广告,对其中20个涉嫌严重
2014年,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系统软件,健全模块功能,扩大应用范围,在全省全面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积极构建过程全覆盖、风险可防控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化监管体系。 目前,山西省局在日常监管中全部应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系统进行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生产企业原辅料购进、生产记录、产品销售等信息,以及经营企业产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情况,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目前甘肃省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的类型和态势,甘肃省食药监局近日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的监测,重点整治七类虚假食品药品广告。 据介绍,此次重点整治的七类虚假食药广告分别为: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未经审查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未经批
为强化风险排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福建省食品药品暗访突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餐饮、使用等环节的暗访突查活动进行规范。 《办法》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暗访突查人员的职责;暗访突查的定义、原则、组织实施单位、范围、准备;实施检查过程、报告情形、报告内容;问题处理方式等。 《办法》指出,暗访突查主要针对涉嫌地下生产销售的黑窝点;投诉举报指向性比较明确的制假售假线索;专项行动(整治)确定的
为提高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水平,根据《台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全工程(20132015年)实施计划》的部署,台州市局在近两年保化调查摸底和风险会商的基础上,筛选确定了十个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县两级分别负责开展攻坚试点,探索破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问题和矛盾的有效举措,为建立契合该市实际的监管体制和机制打下基础。 重点难点攻坚试点工作从今年5月份开始准备,7月份正式启动,围绕对会议和讲座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监管、信息化建设、化妆品生产企业源头监管、保健食品批发市场(企业)的监管、经营单位诚信体系
2014年7月10~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一行赴上海调研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期间,滕佳材组织召开了保健食品立法相关问题监管部门座谈会,听取了上海市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等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滕佳材指出,保健食品立法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的重点问题之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针对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细致组织研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为简化行政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现就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GMP认证合并发证有关事项 (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GMP认证合并发证,证书有效期三年。保健食品生产许可、GMP认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合并发证,证书有效期三年。GMP认证未到期,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换证审查时,将GMP认证和生产许可一次性进行审查;GMP认证到期,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未到期,但GMP认证到期时间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到期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分析保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客观、准确地评价全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陕西省2014年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工作方案》,从6月26日开始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快速检测工作。本次快速检测,涉及减肥、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和辅助降血压六类100批次,同时配合省食品监督所进行样品信息采集。 截止目前,已完成各类保健食品共36批次,覆盖的地区有咸阳市、渭南市、蒲城县、富平县、户县。检出的阳性样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的规定,省局决定对近期在全省各级媒体发布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的18个品种的药品、4个品种的医疗器械、3个品种的保健食品(见附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