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存在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相关企业和产品名单已通过《总局关于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69种产品违法添加行为的通告(2015年第45号)》(以下简称《通告》)向社会公布。为严厉打击保健酒、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落实《通告》所提各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保健酒、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
为了加强对集体配送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保证用餐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我局修订起草了《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现予以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称 “小作坊”)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省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监管,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食品化妆品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4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并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形成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南(暂行)》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暂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12号令,该局令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为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员(师)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5年3月25日前回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为加强我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为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近期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金融办、省保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两次征求了各市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及相关保险机构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2月26日前反馈省食安办。
为加强流通环节散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散装食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为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效率,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的矛盾,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各省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规定汇总由食品伙伴网整理,仅供参考,并不定期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