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精神,加快建立我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现将《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员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5〕18号),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为全面掌握我市巴氏灭菌乳安全生产状况,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7月中旬起开展2015年全市巴氏灭菌乳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以下简称风险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食品、土特产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旅游食品、土特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54号)要求,制定了《旅游食品土特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现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现将《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省政府《河南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大力
现将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加强亚硝酸盐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5〕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全力做好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行业规范化水平,根据市双创迎检“夏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铜陵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我市猪肉市场监管工作,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市局决定在全市农贸市场开展一次白板肉专项整治工作。现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农贸市场白板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