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抽检了蔬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共2类食品44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蔬菜及其制品30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1.3%;焙烤食品149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湖北余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爽小萝卜、四川省金世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川泡菜(酱腌菜)二氧化硫超标;徐州恒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麻仁金丝(酱腌菜)、博野县康源酱菜厂生产的蜂蜜糖蒜糖精钠和苯甲酸超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
各市场监管局、市局认证审评中心: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管理试行办法》(沪食药监法〔2014〕818号)正在修订过程中,为做好现阶段本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市食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沪食药监食流〔2015〕66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具体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毕井泉 2016年1月12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日 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供依据。本指导意见中所指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
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现予以正式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docx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中心、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7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积极推动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省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制定了《青海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现印发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4日 青海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 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部署,实现打造万亿产业,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特编制《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贸易管制目录调整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作了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海关商品编号2201901900(其他天然水)的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B,不再实施进/出口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将涉及复合橡胶的4005100000、4005200000、4005910000、4005990000等4个海关商品编号增设进境检验检疫监管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绥中、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已经省局2015年12月31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本细则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结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对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因公司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以及分立全资子公司等导致证书持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2011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关于国产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准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260号),明确相关变更程序和资料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统一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2月1日起,上述变更事项统一纳入保健食品注册审评管理系统管理。申报程序按照国产保健食品变更程序执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由国家卫计委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并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按照新国标的要求,矿物质水将会更换包装,未来将不带有矿物质水字样。 此外,自2016年1月1日起,桶装水周转桶的标签应符合该标准的
为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按照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月30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rendp@cfd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