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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委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计生部门具有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职责,这些是落实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础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监督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委认真依法履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有力保障落实法定职责。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我委专门设立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并在中科院、

发布时间:2016-04-29 15:19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就公安机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习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对建立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也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建柱同志、声琨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坚决打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

发布时间:2016-04-28 15:18

  2016年04月26日    2016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5%。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1)中氯的检出值为8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

发布时间:2016-04-28 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5〕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16年4月20日起,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白酒和其他食品共4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至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上述四类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发布时间:2016-04-27 16:04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且由委员长亲自带队,这充分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总

发布时间:2016-04-26 15: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4月23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

发布时间:2016-04-26 14:58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3月7日发布,为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

发布时间:2016-04-25 10:4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现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备注2依法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说明如下:    一、关于医疗器械相关产品    税则号列对应的中文货品名称同医疗器械产品不能一一对应,其中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照医疗器械法规申报注册或备案。依法获准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方可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未经注册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发布时间:2016-04-24 13:05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年07月20日 发布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国务院的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发布时间:2016-04-23 09:20

  关于征集2015年化妆品技术规范相关研究计划立项建议的函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647号    2015年06月1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做好化妆品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我司现公开征集2015年度化妆品技术规范相关标准研究计划立项建议。    一、征集范围    各省级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项目建议。    为配合化妆品技术规范的修订,征集范围包括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及其他目前亟需建立

发布时间:2016-04-22 09:18

  为推进化妆品原料的精细化管理,解决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研究提出,拟对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的定义和来源。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植物(包括藻类,下同)来源的天然原料。从植物中提取的单一成分或高度纯化的成分,不属于此定义范畴。    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应为单一来源。为便于原料的贮存和使用,可在单一来源的植物类化妆品原料中

发布时间:2016-04-21 14:23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4起药品和2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追风膏。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两副药治好各种骨关节疾病,一副药用之后,关节紧贴入位,弯不下腰的也能弯了,红肿僵硬的也消退了。第二副药用之后,原本弯着的腰伸直了,关节修复如初等。    二、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

发布时间:2016-04-21 08:54

  为规范和指导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化妆品处(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88330729

发布时间:2016-04-20 14:14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蜂产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2%;酒类2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5 %;焙烤食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4.3%;粮食及粮食制品159批次,调味品64批次,蜂产品3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发布时间:2016-04-20 08:46

【发布单位】【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备注】原文件下载: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网络订餐净网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6]4号)

发布时间:2016-04-1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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