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研究过程,保证临床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范》制定背景?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大督查是什么意思?国务院大督查是什么?国务院大督查在2014、2015年各进行过一次,今年正在全国开展的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务求督准、督深、督实,推动地方和部门立行立改,取得实效,不放过一条线索,不错过一个问题。
点击下载全文: 国卫妇幼发〔2016〕53号 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doc
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
国卫妇幼发〔2016〕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点击下载全文: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doc 国办函〔2016〕8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财金〔2016〕1918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点击下载全文: 二十国集团新工业革命行动计划.doc
二十国集团新工业革命行动计划
一、概要
为有效应对新工业革命,让更多民众从中受益,我们倡议二十国集团成员共同行动,提升现有沟通协作机制,继续开展研究、就业促进、教育和劳动力技能、标准、新型工业基础设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以及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等方面的合作。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不适应新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明晰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义务和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化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
为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59号),近日,浙江省商务厅会同省统计局、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5个章节,24条内容。具体从经营主体管理、
一、出台《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思路是什么?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科技创新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加快建立符合卫生与健康行业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系列决策部署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国
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指导意见》),明确了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
苏食药监保化〔2016〕215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22号令)第三十四条要求,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企业,需提交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为做好上述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相关事项的流程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届满前8个月向所在地设区市局、省直管县(市)局提出核实申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咨询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再注册后标签使用问题的函(内食药监食生〔2016〕298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原《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2013年第5号),为做好保健食品注册与日常监管的衔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对于变更或再注册已批准的产品,除因安全性问题国家发布明确规定要求进行注册变更的情况外,申请人应当在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后严格按照新批准证书内容组织生产,此前生产
国发〔201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初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同时还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现就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放开食盐价格。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地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食盐零售价格如期放开。 二、确保食盐市场供应稳定。各地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细化改革措施,抓紧建立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食盐生产经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供应,现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并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2018年1月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方式等方面进行诸多创新,在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配套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全程追溯制度正在建立,风险管理初成体系,网络食品交易走向规范。根据媒体民意调查显示,新法实施以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普法是良治的前提,今后如何让新法落地生根,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行业组织、媒体、消费者参与全社会协同共治是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长久命题。 1.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