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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和食品共线生产的请示》(松市监食〔2018〕5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同意使用配料均可用于普通食品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共用生产场所及设施。共用场所及设施生产条件应同时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细则、《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关食品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规定,并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共用场所及设施的,不得同时生产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清场管理制度和验证管理制度,并按做好清场和验证结果记录,首次共用的,应经验证合格。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共用场所及设施食品

发布时间:2019-06-25 15:05

6月20日电婴幼儿配方奶粉一直是社会也是国家关注的重点领域。在今年的5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七部委发布《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和推动行业发展提出了诸多要求和目标。对此,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近日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座谈会,针对大众及行业广泛关注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相关解读。具体问题如下:  1.《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没有母乳的婴幼儿赖以生长发育的主食品,它的生产供应与质量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重大

发布时间:2019-06-25 14:43

2019年6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意见的公告。公告发布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本次增补名单包括三个方面:新增辅料名单:包括大豆磷脂、姜黄素、果蔬粉、低聚果糖等17个新增辅料;增补现有辅料使用标准:对D-甘露糖醇等现有辅料增加了使用标准;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版本。具体名单如下:一、新增辅料名单序号辅料名称执行标准最大使用量固体制剂液体制剂1薄荷脑GB 1886.1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按调香剂需要适量使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薄荷脑2低

发布时间:2019-06-24 14:19

2019年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为有序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制修订作,遵循基础通用优先,成熟内容优先的原则,我局组织力量编制了《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ningxiao@nifdc.org.cn。以下为征求意见稿的目录部分:《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以下简称2003版技术规范)已于2018年7月失效,自此以该文件为检验依据的检验(试验)报告,不能再作为保健食品注册

发布时间:2019-06-24 14:16

2019年6月18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行业指南:蜂蜜、枫糖浆、其他单一成分糖和糖浆以及某些蔓越莓产品中添加糖的声明。  据了解,此指南阐述了对这些产品的标签要求等等。  部分原文报道如下:  The purpose of this guidance is to provide clarification on the labeling requirements for single-ingredient packages and/or containers of pure honey, pure maple syrup, and other pure sugars and syrups, which are not required to bear the words Includes Xg Added Sugars but must still include the percent Daily Value (DV) for added sugars on their labels. This guidance also advises food manufactur

发布时间:2019-06-24 14:03

2019年6月18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通知,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四条附表三、第五条附表四及第六条附表五,修订要点如下:  一、第三条附表一:  (一)增修订阿巴汀等三十二种农药一百二十二项残留容许量。  (二)删除加护松、嘉赐米松成分之一,二种农药四项残留容许量。  (三)删除加护松于其他(蔬果类)*、其他(谷类)*、其他(茶类)*三项  依公告检验方法定量极限订定标准。  (四)修正伏寄普之英文名称为 Fluazifop-P-butyl。  (五)亚醌螨于「温桲」修正为「榅桲」。  二、第四条附表三:  增列白僵菌 A1、液化淀粉芽孢杆菌 YCMA1二种得免订容许量农药。  三、第五条附表四:  增列加

发布时间:2019-06-24 13:32

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逐步推动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方案》要求,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环境。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方案》指出,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主体信息公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

发布时间:2019-06-24 13:22

为进一步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通用名称,便于消费者识记,避免产生误导,现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通用名称进行调整(通用名称调整前后对照表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按调整后的通用名称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注册。二、已获得产品注册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交变更注册申请,由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直接调整其产品的通用名称并通知企业换领注册证书;在审的注册申请(含变更申请),申请人无须补正,由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在审评时予以调整。三、已获得产品注册的生产企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完成新旧标签、说明书的更替。使用旧版标签、说明书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

发布时间:2019-06-24 10:38

一、新食品原料    (一)弯曲乳杆菌    弯曲乳杆菌(Lactobacillus curvatus)属于乳杆菌属,从传统发酵肉制品中分离得到。该菌种已列入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生物制剂列表中,并列入国际乳品联合会公报(Bulletin of the IDF 455/2012)的在发酵食品中有技术必要性的微生物品种目录中,在丹麦列入用于食品的微生物列表,用于肉制品、乳制品和鱼类制品的加工。含有弯曲乳杆菌的发酵肉制品已在欧美多国销售多年。此次申报的弯曲乳杆菌拟用于发酵肉制品、发酵乳及乳制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弯曲乳杆菌的安全性评

发布时间:2019-06-24 10:34

 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工作,指导申请人科学有效地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  电子邮箱:liuxiaoyi@samr.gov.cn  联系人:郭洋,李雅芳  联系电话:010-88330418  附件:1.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6-24 10:27

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1.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组建新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制修订一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

发布时间:2019-06-24 09:57

6月13日,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6月13日,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这是会前,韩正参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展示,考察了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创新举措。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13日

发布时间:2019-06-18 14:4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意见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我局研究拟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附件1),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电子邮箱:bjspba@bjsp.gov.cn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2.意见反馈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6月3日

发布时间:2019-06-05 10:2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为加大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行为,强化食品日常监管、案件稽查技术支撑,以及规范食品快检方法的使用,提高监管效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征集目录(见附件1);  (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目录(见附件2)。  二、报送材料和方式  (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一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报书材料字样,电子版请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申报+方法名+申

发布时间:2019-06-04 10:29

为统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发布时间:2019-05-2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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