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标准门”风波持续了20多天,5月6日,农夫山泉举行发布会,释疑标准之争,但还是让广大消费者一头雾水。农夫山泉的水还能不能喝?浙江的地方标准是否真的低于国家标准?5月7日,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质监局两部门共同发出了《关于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而昨天下午,省卫生厅就农夫山泉标准问题再次向大众答疑。
企标不一定最差 国标不一定最好
记者看到市面上的瓶装饮用水,除了用国家标准之外,还有如农夫山泉用地方标准,以及一些企业自己的企业标准,甚至还能见到行业标准。强制性执行国标是不是意味产品的质量最好最安全呢?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标准管理科蒋贤根副教授否定了这一个说法。他解释,有关食品方面的标准,目前有这么几种,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时候,企业必须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时候,行业可以制定行业内部的标准,而一些地方特色的食品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如果前三个标准都没有,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性制定企业标准。此外如果企业的产品比国标、地标、行标还要高,它也可以制定企业标准。
“到底哪一个标准最严格?我要纠正现在很多人的一个误解。我们看到一些商品标注的是企标,就认为它质量低,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并不是说标着国标的产品质量就一定最好,标着企标的产品质量就比较差。因为有些企业产品的标准在制定的时候都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基础,所以它实行的企业标准会比国家标准更好更严格。”
蒋贤根表示,国家卫生与计生委已经部署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以后强制性标准就只有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的产品标准都是推荐性的,不作强制要求。
国标地标并行 就高标准执行
在大家一直在争论的部分标准指标问题上,《说明》再次重申:“瓶装饮用天然水生产应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是:混浊度≤1NTU,总砷(As)≤0.01mg/L,镉(Cd)≤0.005mg/L,总α放射性≤0.5Bq/L,溴酸盐≤10μg/L。”
浙江省卫生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标准管理处潘红副处长表示:“浙江省的地方标准原先一直高于国家标准,2008年国家标准进行了一些修订,在一些内容上,浙江省的地方标准的确要低于国家强制标准的相应内容,所以大家会有误解,认为浙江标准并不如国家标准。但是,事实上,浙江省一直是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