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午集团监事长孙大午:
本报记者 王敏
2004年,孙大午首创的“私营企业君主立宪制”在大午集团内部试运行。集
团设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分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并立
并行,互相制衡。这是对企业治理机制的创新,是对企业传承模式做出的大胆探索。
10年过去了,这个“私企立宪制”运行得如何?《中国企业报》记者就这一话题专访
了大午集团监事长孙大午。
《中国企业报》:30年来,大午集团经过了风雨洗礼,发展愈来愈好,你认
为大午集团的企业治理有何秘诀?
孙大午:企业治理贵在确权。
企业要有法人治理结构:确权、分权、限权。其中最重要的是确权。限权就是授权的
概念,领导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分权就是分工。确权不容易做到,确权是允许人家犯
错误的权利,给人犯错误的空间。如果只允许做正确的事情就不叫确权了。不是道德
品质问题,就无所谓对错。在别的企业“谁是老板谁当家”,而在大午集团则反过来
??“谁当家谁是老板”。
以前我们习惯了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就是授权,“权为民所授”,这种授权或
者分权都不是确权的概念。确权的意思是:确权是讲治理的。我们国家现在都没有确
权的概念:比如你可以说话,但你不能说反党的话;你可以出生,但你要有准生证;
你可以做任何事情,但你得有批准……这都不是确权。所谓确权的概念就是无需审批
。我们的“三长确权”,一旦确定了权力边界以后,就是“谁的事,谁负责”,“谁
当家,谁就是老板”。“谁当家谁是老板”是一种确权的经营理念,给人以犯错,甚
至不能纠错的权利。因此,我在企业规定:下级可以越级反映问题,上级不得越权管
理。越级管理的领导往往是能人。正因为自己有能力,所以就总是担心别人办不好事
情,或者是看别人做事就心里着急,总觉得不如自己处理得好,心里一急就直接上阵
了。领导能力强是好事,但管理一个企业不应该靠个人能力,而应依靠制度的力量。
《中国企业报》:当确权与企业的所有权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孙大午:说到企业的确权,不能不说到企业的产权。我认为企业的产权就是
股权或所有权。股权和所有权应该限于收益权。因为作为一个公司,它是法人架构,
一旦有了董事会,这种收益权不能体现到董事会上,演变成为“大股东有大的决策权
,小股东有小的决策权”。董事会应该是一人一票的平等的决策权,股东和所有权持
有者要尊重董事会团队的决策权和尊重法人的财产权。股权和所有权的持有者,可以
有企业财产的处置权,但绝不是董事会的决策权。所以,我们看到很多董事会成了大
股东的一言堂或者成了摆设,就是混淆了“收益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区别,就是
所有者或者大股东的产权在董事会上作祟。如果大股东是创业者,可以不计较。但如
果传到第二代第三代,还是把自然人的股权带到了董事会去吵架、决策,结果必然是
分裂,这是一个现实中的大问题。所以,确权的是什么?就是所有权在企业里表现的
就是收益权或监督权。大午集团的私企立宪制,家族成员甚至连企业的处置权都放弃
了,必须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三会联席会议来决策来处置。这样的话,把收益权从董
事会剥离出去后,保证了董事会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法人架构,也就确认了法人的财
产权。
另外,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是不能因为你是董事长或者你是大股东,你就可以随便拿企
业捐款。很多企业家捐款,是企业捐款还是企业家捐款?企业家和企业是两个概念,
企业家是一个自然人,企业是一个法人,法人财产权是一个完整的产权,每一个公司
都要和私产分开,这样才是正规的企业行为。你可以是企业家捐款,但绝不是企业捐
款。这也是对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不尊重。这都是企业确权不清晰的表现。
电视剧《北平无战事》中蒋经国想反腐为什么反不动?是因为国民党的高官在国产、
私产、党产上根本就分不清。我们要想把企业做久就要把公产和私产分清楚。自然人
和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一定要区分开来,才是真正的确权。
私企立宪制度正式运行后,企业的盈亏都由董事会、理事会乃至每一个干部工人去操
心。
齐家的理论可以“立”企,但是不可“治”企。治企并不需要齐家,也不需要兄弟之
义。立企、立国在于“力”,就是力量,需要以义集合众人之力;治企在于“利”,
就是权利的分配,包括利益的分配和权力的确立,确权的基础在于分权。
《中国企业报》:大午集团是个农业集团,据了解这几年流转了不少的土地,你对现
行的土地政策有何建议?
孙大午:我个人认为,农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前些日子我跟一个领导谈话,我说办
企业30年来,没见过哪个政府部门说过理,更别说他们懂法。其实企业家最关注法律
,我觉得民营企业家在办企业、投资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土地问题。
中国需要“土地法”对土地分级确权。我常常思索土地问题,我们国家为什么不能有
一部“土地法”?我们现在用一部《土地管理法》来管全国,不仅管新疆的沙漠、沿
海的海滩,甚至管到了老百姓的炕头上。我们国家的土地情况很复杂,省与省不一样
,就是一个县的土地情况也不一样。比如我们所在的徐水县,西部是太行山区,东部
是大平原,一部《土地管理法》能管得好吗?世界上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有“
土地法”,我们为什么不给土地确权?制定本国的“土地法”呢?
大午集团现在建筑面积有1000亩,但还是走在法律的边缘。我们没有一寸土地是国有
土地,只是集体建设用地。虽然我们是1984年建厂,1987年才出台土地管理法,但我
们一直得不到合法手续。真心地希望这些事情能随着中央新的土地政策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