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谈判内容划分的谈判类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谈判、技术贸易谈判、机器设备谈判、服务协议谈判、产品交易谈判和资金谈判。谈判的内容不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合同的条款也都不同,因而谈判的重点与策略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以下介绍技术贸易的谈判:
技术贸易是指有偿的技术转让,即通过买卖方式,把某种技术从卖方转给买方的行为。 技术贸易与商品贸易有一定区别。这是由于技术是一种特殊产品,它不像一般商品那样具有可见的形状,可以计量、检验质量。技术不物,而是以知识的形态存在着,如一项发明创造,一种新的制造工艺与技术资料等等。技术必须“凝结”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中才能变为物质的力量,才能充分体现其使用价值。
在技术贸易中,当一方转让某项技术时,通常是介绍使用该 技术可以实现何种新的工艺,生产出什么新产品,或者达到何种改进生产状况预期目标。而这种预期目标是否能够达到,对技术引进方来说,只能在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经过使用该项技术后,才一验评估出来。商品交换的过程是相对短暂的。一笔交易完成后,双方的买卖关系就告终止。而技术交易往往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从谈判签约,转让技术到投产受益,往往要延续较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在技术贸易中,每笔交易都要签订合同,对技术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都要明确规定。
技术保密是技术交易中的另一个特点。商品在成交前是不保密的,甚至可以先试用。但在技术市场上,潜在的供方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对技术是保密的。在技术交易签前,对受方是保密的,或者不愿透露技术的关键细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影响技术交易谈判的进行。
技术交易谈判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即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是供受双方就有关技术和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性能、质量保证、培训、试生产验收问题进行商谈,受方通过谈判可以进一步了解对方的情况,摸清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和要求,最后确定引进与否。商务谈判是供受双方就有关价格、支付方式、税收、仲裁、索赔等条款进行商谈。通过商谈确定合理的价格、有效的途径与方法,以及如何将技术设备顺利地从供方转移到受方。
总括起来技术贸易谈判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明确协议项目及转让技术的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质量控制、材料配方等。其中,合同产品的系列、型号、规格,以及要求达到的技术参数,必须专立附件,明确规定。这是双方对合同产品进行验则的标准依据,即明确受方利用引进技术生产产品应达到的水平。如同时引进设备和材料,也应明确规定。
2. 明确供方必须及明提供的一切有关的技术数据和技术资料,并规定如供方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应负有的责任。明确的细则包括技术资料清单、件数,各种图纸的数量,资料交付的时间、地点等。
3. 明确转让技术的所有权问题。引进技术涉及到专利和商标使用权等问题。受方必须明确有否引进专利的必要、供方专利的实际情况、各项专利的期限等。
4. 明确提供的技术属供方所有,并正在使用。
5. 技术服务条款。双方应明确,供方指派技术专家帮助实施技术,生产合格产品的日期、地点、次数、人员、费用等。
6. 培训受方技术人员。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培训的内容,受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实习期限,供方培训的技术内容、受训器材等。
7. 安装试车与考核验收。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技术专核验收是实现技术有效转移,保护受方利益的主要环节。双方应明确除对技术资料和设备的验收外,还必须使供方对提供的专利、专有技术和设备进行综合性的专核和验收。此外,双方还应规定出现问题时各自的责任及处理方法。
8. 技术的改进与发展。现代技术更新换代极快。因此,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会出现技术改进或发展,双方在磋商时明确改进和发展后的技术发何处理,如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相互转让改进技术的支付的费用等。
9. 保密。技术交易与产品交易的区别之一就是技术保密。双方应明确保密范围、保密的对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所有权、泄密的责任等问题。
10. 价格与支付方式。在技术交易中,价格条款的协商比较困难。一般的商品售价是成本加利润,而技术价格则是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补偿三部分构成的。(1) 直接费用包括供方为转让技术而花的费用,如派出谈判人员、接待考察、复制资料、提供样品等。(2) 间接费用,是指供方对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的补偿。它是按照技术可能转让的次数分摊的。(3) 利润补偿,是指由于转让技术使供方蒙受利润损失的补偿。这部分是技术价格的主体。此外,还应考虑技术无形损耗、支付方式等方面问题。
11. 销售。技术转让问题之一,就是引进技术投产后的产品销售权问题。即用引用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往何处,是国内还是国外?这也是谈判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销售条款应与技术费用相关。
12. 不可抗力。由于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效益费时较长,在此期间,很可能由于各种界条,如战争、地震等影响协议的履行。因此,双方必须明确规定,不可抗力出现后的联系与处理,以及必要条件下的协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