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律师试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难题,包括在律所实习一年才能申请律师执业证的规定,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对公司律师雇主企业本地户籍的要求都应该根据公司律师的实际情况加以修订。另外,关于律师注册费用问题,王茂松指出,根据公司律师近几年的实践,公司律师管理不善带来的社会风险远小于社会律师,因此公司律师在会员、管理费用等方面不同于社会律师,须由两条线管理,费用也应适当降低。这也就是周立涛所说的“一灵活”。
关于存量企业法律顾问转型公司律师,尤其是在把握《律师法》第8条规定的可申请律师的特殊情形上,考虑到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数比较大,应谨慎把握。尤其是要考虑社会律师的感受,他们难免会担心大量公司律师的增加并向社会律师转型给自身业务带来冲击。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在这方面也会承受一定的压力。
对此,东方航空(600115,股吧)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表示,其实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把蛋糕做大,而不是竞争的问题。郭俊秀指出,中国企业法务支出预算与国际企业平均水平相差甚远,如果企业这方面的支出增加,既能把公司律师留在企业内部,同时还能把法律服务市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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