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变形金刚4》(以下简称“变4”)在华吸金高达19.66亿元,中国品牌植入广告数量之多创造了中美合拍片及中国电影的新高。北京瑞格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格传播”)董事长赫连剑茹认为,“变4”中多个品牌植入的背后,是一个自然增长的过程,品牌客户在投入营销费用、以促成终端销售的时候,发现正确地选择娱乐资源可以让企业四两拨千斤,借助娱乐释放的力量,抵达受众,实现情感沟通,不仅更精准而且更好玩,所以品牌开始更多关注娱乐营销、以及类似“变4”这样的国际顶级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变4”仅仅是中国品牌商们认识到娱乐营销价值的起始,娱乐营销在中国还远未达到爆发式增长。
总结多年成功经验,瑞格传播认为,当今社会娱乐新闻和信息无处不在,娱乐营销是当下最前沿、也是性价比最高的传播手段之一;企业借此东风,可巧妙而深入地将产品信息和品牌文化传递给受众。
娱乐营销进行时
“企业和品牌借助娱乐内容与消费者沟通,是最容易被消费者接受的营销方式。”这是瑞格传播对未来中国营销趋势的判断。赫连剑茹认为,从现在起,有眼光的企业应该建立一整套娱乐营销体系,将娱乐营销作为企业全年或全产品周期的重要营销抓手。
娱乐营销有一个“发酵”的过程,基于特定影片或娱乐事件,企业需要整合调动其可支配资源,将一定产品推广的全年周期全部围绕着该娱乐事件进行,分阶段进行线上、线下全覆盖,将一个短期的娱乐事件放大、深化、拉长,效果才能大不相同。
同赞助体育赛事类似,企业每花费1元在娱乐营销传播,接下来要花费4~5元告诉消费者,企业做了这件事以及为什么做,将沟通做到家,将利益最大化。“有些企业过份关注植入某电影的秒数,而忽视了使用得来不易的授权与联合推广的权益去创造更多的市场互动,实在可惜。”赫连剑茹认为这是当下很多广告主容易走入的误区。
娱乐营销价值最大化
选择是否植入某娱乐项目时,广告主要提早,尽量在剧本阶段就参与,而考量是否植入有四个维度,一是判断该作品将会有强大影响力;二是该作品风格与品牌理念和调性保持一致;三是有品牌代言人参与并且与品牌代言人调性一致;四是可应企业需求专门定制的娱乐内容。如果四个维度都不占优,需要慎选。
中国品牌与好莱坞资源的娱乐营销合作,价值在于可以利用好莱坞大片的影响力和其成熟的制、发、宣经验,借助故事主题和明星题材等相关元素,帮助企业在品牌传播和产品推广、以及市场终端渠道营销方面,分阶段、有系统地进行宣传。
另外,娱乐营销是一个大概念,植入影片后,为了让品牌的投入产出最大化、娱乐营销价值最大化,企业需要另外获得联合推广权益,使用相关电影元素进行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覆盖重点市场、针对娱乐产品和企业产品的双重受众发起互动传播。
企业为了更好地运作娱乐营销项目,一方面需要将其并入品牌全年营销的框架之中,内部达成共识以争取资源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在植入及获得权益之后,投入相应的配套费用,进行后期营销工作。因此娱乐营销是有门槛的,除了企业共识、资源支持外,更多是指一种娱乐精神。准备好了投身娱乐营销,让自己成为社会话题,甚至是一些特定标签。有了这种心态,才能玩转娱乐,成为“娱乐的原住民”,而不是“娱乐的移民”。
同样,对于营销专家、影评人、媒体和大众来讲,都可以放轻松,以娱乐的心态对待娱乐营销。
娱乐营销是当下营销的新趋势,广告主们看到了娱乐营销能够给品牌带来的价值,同时需要更多的专业指导,帮助判断、选择和操作。“比品牌更懂内容,比内容方更懂品牌”,瑞格传播致力于在不影响内容质量的前提下寻找商业与艺术的平衡。
针对品牌客户的需要以及娱乐营销的新趋势,瑞格传播研发了两套专用工具系统,协助广告主准确抓取到最适合的娱乐资源,将品牌方的商业诉求与内容方的艺术标准“翻译”成一种中和性语言,实现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