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还不到三个月,探路者就遭遇质疑。探路者被其昔日的搭档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新星)告上了法庭,因与该加盟商的合同纠纷而被扣上了“创业板第一被告”的帽子。
这起纠纷与探路者上市的光彩夺目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探路者方面称,由于公司上市,个别加盟商误以为自己是公司的投资人,却因未能分到一杯羹而耿耿于怀,并直斥成都新星的行为系“讹诈”。
尽管与成都新星的纠纷探路者信心十足,但另一方面,探路者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是,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其在销售网点的新布局也将面临着考验。
祸起上市
近日,探路者在四川的代理商成都新星总经理胡师雄公开质疑探路者上市时披露的信息中有虚假陈述,并称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新星很快就将探路者推上了被告席。胡师雄与探路者的纠纷就此曝光。
1月23日,探路者董事会秘书范勇建称,公司21日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了 《民事起诉状》,成都新星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探路者”系列产品特许经营合同》,由探路者无条件按照原告进货价格接受现有存货,并要求探路者赔偿其店面装修款40万元。
谈及起诉原因,成都新星总经理胡师雄公开表示,在代理了探路者多年后,探路者有意绕开成都新星,在四川设立分公司,开设直营店并进行价格倾销,削弱其代理资格。本报记者曾数次联系胡师雄,但其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胡师雄表示,2009年1月,成都新星在与探路者签订了新的4年代理合同,并向探路者订购了900万元的冬季货品后,却突然被探路者告知,他们将在成都开办两家直营店。而在签合同和订货前,却并没有收到来自探路者方面的相关信息,正是这两家店的折扣促销造成了他的货物大量积压,损失惨重。
对此,探路者董事长盛发强否认了公司有意削弱其代理资格的做法,并称,实际原因为成都新星因业绩不理想,导致其不再具备加盟商资格,“他之前就提出过要退出了,并不是我们故意针对他。我们和他签定的也是非排他性的合同,实际上我们一直在跟他就开设直营店的问题进行着沟通。”
成都新星曾一度是探路者2008年最大的客户,销售额为1218万元,占到了当时主营业务收入的5.84%,但去年成都新星的名字已经消失在探路者的前五大客户中。
“近几年,户外用品行业增长迅速,但是个别加盟商跟不上公司发展的步伐,以成都新星为例,2009年探路者业务的汇款业绩较2008年大幅下滑了30%,与绝大多数加盟商40%-50%的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盛发强称,尽管成都新星在探路者的代理商中销售量排列靠前,但对应四川当地丰富的户外旅游资源和市场同业的业绩,成都新星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而根源则在于“它的多品牌经营和分散投资”。
加盟商北京兴福诚贸易有限公司的成光旭对此表示:“一个店要加盟,总公司人力物力要投入很多,最后总不能让你开店以后去卖别的牌子吧。”他表示,签署的加盟合同,除了品牌经营的排他性外,总公司会视加盟店所在市场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探路者称,目前,成都新星还拖欠着探路者150万元的货款迟迟不还,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应诉,也不排除反诉对方的可能。
探路者与成都新星的纠纷一时间变得沸沸扬扬,而在探路者看来,这也正是上市所带来的烦恼之一,“我们有很多加盟商,个别加盟商认为他投了钱,以为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上市市值大增,但加盟商并未能从中分得过多的利益,直接导致了二者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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