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是过程、“判”是结果。
谈分为交谈、沟通、了解,这里的学问特别大。结合广告业务,同什么样的客户就用什么样的交谈、沟通的话语、方式和语气,不能千篇一律,一句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总之在交谈沟通的时候切记切记先听对方要表达什么,后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做既尊重客户又便于在短时间内基本了解客户的种种爱好和回避的话题,为沟通过程中减少尴尬局面。聆听有聆听的技巧,最大的技巧就是用你的眼光望着对方,不能望着其他的地方,这样就给客户的感觉你很尊敬他,当人处于被尊重状态下本能地就陶醉在快乐之中,从而就放松了对你的本就该具有警惕,当客户放松警惕后,整个谈判的主动权就牢牢把握在你手里,手里有是主动权就能说服任何刁钻的客户,从而无往而不胜。
我打官司的时候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大前提下,同时充分了解对方及对方代理律师的至少基本的嗜好,故每逢打官司其实就是谈判时往往对方和对方的律师都很认可我,为什么呢?因为我主动地首先在人格上充分尊重他们。在客户的交谈时你就应该把对方当成被告,你永远是原告,这样起码在心理上你就拥有的主动地位。总之,在同我们的客户交谈时一定镇定自若,不能暴露我们的弱点而千方百计发现并用你的委婉的语言表达技巧吐露你已经洞察了对方的阴谋,从而在打破对方的心理防线,这样你不可能不赢。一句话,谈判就是打一场厂的官司,打官司必须要赢。
另外,与对方交谈时还要表述你独有的专业知识,同时表露你的人格魅力,总之要在最关键的时候将你另对方不可能知道的撒手锏适时抛出来,就能征服对方。
我是很自信的,办什么事都自在必得,而不是自在参与,自在参与就废了,要么我不来,来就赢!没这个底气和血性岂能将对方说服!
总之,谈判就是打仗,打仗几要讲究战略战术,无论什么样的谈判,都要遵循这样的原则:战略上藐视他,战术上无比重视他!换句话说就是“凡战,胸有翻江倒海,面带风平浪静”,千万别将你的杀气过早地表露在脸上让对方知道,那样的话你就哟被对方防御的机会,我从来与人谈判都不给人喘气的机会,一直要说的对方出冷汗方才罢休,否则被对方说得冷汗一身可就失败了!
以下一个案例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
(整个谈判过程都是我亲自谈)
当时是与平洲国际机械城谈判,想请他做1/2版面的《南方日报-佛山观察》创刊号,那是最火爆规模最大的一个夜场谈判的过程,经过45分钟的激烈谈判过程。别看只有45分钟,我之前足足准备了三天工夫。说出来和大家研究,不想说太多理论性的东西,只是想把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与大家探讨。也不想加入太多的修辞(毕竟不是文学作品)。只希望它是平实的。当时国际机械城被广州一家广告公司全权对外宣传代理,找投资商是不明智的,只有找他,可我不认识他。谈判往往是双方心理的较量,无论那个行业,很多都是相通的,关键看人怎么“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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