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计--施威计:巧妙地给对手施加压力
1、借法律之剑压压人
15岁的宁共从同学处回到家时,发现房门洞开,里面传出搬动东西的声音。往里一看,一男子在翻箱倒柜,似寻钱财。那男子也抬头发现了宁某,他当即操起事先备好的菜刀,瞪眼逼视着宁某。宁某面对高过自己一头的窃贼,怒目对视了一阵,突然大喝一声:“把刀放下!”这一声竟镇住了窃贼。
“告诉你,如果你真动了刀,那性质就变了,那就是抢劫,少说也得判个三年五年的!要是你放下刀,我给你个投案自首的机会。告诉你,我的三个同学正在门口锁车子,我可以马上招呼他们把你抓起来。你把刀贴地扔过来!”
宁某气势夺人的喝斥,降服了窃贼,使窃贼乖乖地把刀扔了过来,并且在邻居们的帮助下,把窃贼送到了派出所。
15岁的中学生宁某面对个高体壮又手持凶器的窃贼只几句话便将其降而擒之,这不能不令人赞佩之至。细析之,宁某可赞之处有三:
首先,以恐吓镇住了窃贼。宁某针对窃贼色厉内荏的本质,先发制人,断然大喝:把刀放下!给惶急乱神的窃贼造成来者不善的威压气势,他自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宁某借此改变了自己个小力薄的不利局面,还传出声响给了邻里,更加暴露了窃贼。
其次,用恐吓击垮了窃贼的心理防线。当窃贼手中举起了菜刀时,宁某没给窃贼喘息定神的机会,随即举起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宝剑:如果真的动了刀,盗窃就变为了抢劫,性质恶劣了,处罚必加重;若顺从就擒,可算投案自首,当然能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两罪权衡取其轻”,窃贼的行凶杀人的欲望自然就得到了抑制。宁某接下一句:三个同学在门口锁车,可马上招来抓你。兵不厌诈,对贼也适用。这一诈,破灭了窃贼拼死出逃的微薄希望,使之明白自己已是“瓮中之贼”了,只能放下菜刀,走投案自首一条路了。
再次,少年又心细如发,谨言一句,急缴贼械。宁某智计连用逼得窃贼势消神沮,随即又命令:“把刀贴地扔过来!”“贴地扔刀”,限定了扔刀的方式及力度,也断绝了敌人借扔刀之机再次行凶的可能,真是“谨言一句”,化险为夷啊。这种以法律这把“尚方宝剑”来恐吓歹徒的方法也可以用来劝诫头脑发热者。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一旦发生激烈的矛盾冲突,当事人在冲动情绪之下,很可能干出蠢事来。每当这时,同事、亲人、领导必然会出面进行规劝,帮助他们恢复理智,使问题得到正确处理。能够增强劝导语言力度的说法很多,其中有一种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这就是善于运用法的威力,强化说理语言的刚性;借助于法律的权威与严肃性,唤起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约束自己的言行,最终达到说服目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借鉴:
①借助法律的权威性,加强劝说语言的威慑力。
面对头脑发热的人,劝说者可以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以严肃的口吻,威严的神态,着力强调对方行为可能造成违法的危险后果,借以增强语言的威慑力,引起对方的警觉,能有效地避免事态恶化。比如,某监察机关的执法人员到一个村调查处理案件,在离开的时候,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围攻办案人员,还要砸他们的汽车,情况十分紧急。为了制止事态发展,一位办案的科长站在汽车上,大声说:“我们是国家执法人员,奉命执行公务,大家应该相信我们是会秉公办事的,千万不要听信谣言。如果你们围攻执法人员,干扰执行公务,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的。请大家马上散开!”他这样一说,不少群众立即散开,让出一条路来,一场冲突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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