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发布的福布斯名人榜上,网络歌手庞龙、香香均榜上有名,其中庞龙更是以1800万元高居演艺圈男明星收入之首。
张朝阳认为,网络红人的产生不应批驳,而肯定会有某种社会心理因此得到放大。
网络红人和现实中的红人一样,需要背后有强大的包装支持。最开始把网络红人推出 来的“枪手”仅仅只是制造话题,而网络推手则是包括整体的包装和推广。
欧洲移动通信产品生产厂商索尼爱立信公司上周末携手目前在网络享有超级人气的“天仙妹妹”在广州推出入门级产品系列,打响索爱中国市场2006年新品上市第一战。
从网络上的“天仙妹妹”到现实中的“手机美眉”,网络红人开始真正有了商业价值。尽管“红人”自己、商家和专家都认为,他们难以给企业带来持续的品牌效应,但对于竞争进入惨烈状态、以至于每天都在变的手机市场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爆炸效应也许比持续效应更让人兴奋。
代言费达到六位数
索尼爱立信南区总经理许立新告诉记者,“天仙妹妹”是过去一年多出现的网络红人中,形象最正面、最受人喜爱的。虽然他不肯透露代言费的具体数额,但当初在网络上发布“天仙妹妹”照片并将她一手捧红的经纪人浪兄就声称,代言费达到六位数。
在最近发布的福布斯名人榜上,网络歌手庞龙、香香均榜上有名,其中庞龙更是以1800万元高居演艺圈男明星收入之首。此前,“芙蓉姐姐”现身手机游戏,“小天女”成为模特演员,以及“馒头教主”胡戈的出现,更是引起多家出版社、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等的注意,连“胡戈”牌馒头商标也被抢注。种种迹象表明,“网络红人”的商业开发路变得越来越宽,而其身价也正不断走高。但网络名人到底价值几何?业界对此仍持争议。
创维集团广告总监李杰伟则认为,网络名人的商业广告价值,仅存在于当红的瞬间,难以给公司带来持续的品牌效应。
国家津贴专家、广东商学院某专家认为,网络给原本再平凡不过的人搭建了一个成名和致富的捷径,而且成本低廉。类似BBS、博客的互动平台,既让这些渴望成名的人宣泄自己,也满足了网民的某方面乐趣。而经纪公司、商家是最精明的,他们已经把注意力从传统意义上的明星身上调转到了“天仙妹妹”、“芙蓉姐姐”这些网络红人身上。让他们代言产品。名声渐涨,身价飙升。拍广告算是比较单一的品牌宣传,那更具连贯性的品牌代言就是这些网星发财的最佳途径。
网上歌曲应该有版权
搜狐总裁张朝阳认为,网络红人的产生不应批驳,而肯定会有某种社会心理因此得到放大。拿网络音乐的崛起做例子。比如《老鼠爱大米》,又如《两只蝴蝶》,如果完全按照历史版权法,这些歌曲都应该有版权,而且网友要播放这些歌曲都应该支付版权费。因此,《老鼠爱大米》和《两只蝴蝶》这些歌曲只要稍微有创新,其中一些词比较符合公众的心理,就可以把作者造就成亿万富翁。作者的投入只是那么一点,但是因为他按对了财富的按钮而赚了大钱。他一旦成为名人,也许就可以靠音乐的销售赚钱,或者干脆不收费,去代言某一个产品。
这样的价值体系合理与否不由任何研究人士说了算,而是由市场决定的。
网络推手是关键的一步棋
张朝阳指出,互联网汇聚人的力量,群体几何基数的力量,往往造成消费者的选择是非常细微的,稍微有一些区别,一个人没有感觉到,一百万人就会形成一种行为特征,行为特征再放大就形成一个明显的竞争优势。
而索爱传播与公共关系部高级公关经理顾明非常含蓄地回答了为什么与“天仙妹妹”的合作期仅为一年这个问题:“网络红人现象越来越多,而‘天仙妹妹’的经理人浪兄创造的这种模式‘非常有意思’。”
网络红人和现实中的红人一样,需要背后有强大的包装支持。最开始把网络红人推出来的“枪手”仅仅只是制造话题,而网络推手则是包括整体的包装和推广。如“天仙妹妹”的成功,便归功于在网上贴出其“天仙妹妹”照片的网友“浪兄”。
“浪兄”以锲而不舍的精力拍摄、上传照片后,“天仙妹妹”便被成功炒红。同时,“浪兄”也顺势转型为职业经纪人,负责打理“天仙妹妹”的商业运作活动。甚至,已经全家移民瑞士的他,都已经大半年没有返回瑞士,更把妻儿都召唤回国,全力做一个经纪人。而他的经纪功夫也做得相当专业,以至于记者采访“天仙妹妹”后希望对方留下联络方式时,“天仙妹妹”让记者与浪兄联络。由此可见,网络红人背后的推手已经与现实中的经纪公司、经纪人一样专业。
红人背后有“营销军团”
更有甚者,网络红人背后还形成了“营销军团”。“芙蓉姐姐”成名后,便有公司介入芙蓉的商业策划开发事宜,并试图通过“芙蓉姐姐”的名气,在网上找到利润空间。
一位长期关注网络营销的网友表示:“从芙蓉姐姐开始,有迹象表明已有营销团队进入网络炒作。很多试图走红的人或事都有团队策划的痕迹。”该网友表示,网络将成为一个可以充分演绎商业智慧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