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亦指出,我国政府也有商业贿赂举报热线及奖励制度,但奖励数目相对较小,通常在几百到几千人民币,多的一两万人民币。这也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工商部门的处罚权力有限,最高为20万人民币有关。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惩罚力度,增加有效举报的奖赏力度,更加有效地保护举报人,会有利于政府收集到有价值的、难以发现的证据,增加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商业贿赂形式多样灵活,对于商业贿赂的正确判定对于专业要求较高。实践中,有执法人员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取字面理解,强调“是否如实入账”,认为不入账的就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就是不入账,忽视了商业贿赂行为的本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宽严失当。这样造成了一些合法的商业行为被错误地定性为商业贿赂。
专业的培训、及时的司法解释、邀请比较超脱的社会专业人士加入行政复议程序、建立“专家库”等方法会对于商业贿赂执法的专业性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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