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国企,民企的商业贿赂风险相对较低,但与外资企业相比,仍有不足。《报告》显示,目前民企对反商业贿赂合规的意识淡薄,对貌似安全的商业行为认识不足,常规性地进行所谓的“行业惯例”,导致其面临着巨大的商业贿赂风险。
国企、民企、外企的区别更多受制度方面的影响,而行业之间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的运行情况。
《报告》显示,虽然近些年对于医药及医疗器械行业商业贿赂的报道屡见不鲜,但根据调查结果,商业贿赂风险最大的行业是快消品与食品行业以及房地产与建筑行业。
2008年,青岛市工商部门针对青岛啤酒(600600,股吧)买断30家酒店的酒水一事进行了调查,青岛啤酒与这些酒店订立协议,支付2000元至70000元不等的“买断费”并且还为刺激服务员推销的积极性采取返利措施,每个瓶盖返利1元。经查属实,最终青岛市工商局认定青岛啤酒的上述行为为商业贿赂行为,并且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因此对青岛啤酒进行了行政处罚。
快消品与食品行业在上下游供应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选择方面容易发生商业行贿与受贿行为。而且,一些“行业惯例”商业行为,比如独家经销协议中所支付的有关费用也可能被认定为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
民营企业应对乏力
《报告》显示,在企业和政府的商务往来中,65%的国企向政府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而外企与民企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会有类似的产品提供或者相关服务。而在行业间的比较中,房地产与建筑企业以高达44%的比例,占据通过支付金钱影响收款人的排列之首。而其他大部分行业的受访企业认为这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不愿意进行这方面事宜的披露。
当然比这些数字更加引人担忧的是企业对于商业贿赂的处理态度。调查显示,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大部分企业会自行进行处理,少数企业会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处理。还有一部分民企会选择不予处理,认为这是社会风气或者是发展业务所必需的手段,并且认为对公司没什么危害而不需要处理。
民企虽然在商业贿赂的风险上低于国企,但组织制度的松散,使得绝大多数民企防范与应对商业贿赂风险的力度仍很有限。
从现有的企业应对商业贿赂风险的方法来看。有效的合规机制需要先建立起系统完善的书面的内部控制政策,尤其是企业反商业贿赂方面的总体政策、指南方针等。民企的规范性相对最为薄弱,仅有24%的民企建立起系统的书面内部控制政策,这与外企中68%以及国企的61%的完善率相比大有差距。
对于目前已经建立起内控政策尤其是反商业贿赂政策的企业,其政策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商务宴请政策、礼品招待政策、赞助和捐赠政策以及员工管理政策。其中员工管理政策包括:员工关于知晓公司内部反商业贿赂制度的确认书、员工举报政策、员工培训政策、以及员工纪律制度。
除此以外,为了更好地预防风险,一些受访企业的内部控制政策还包括自查清单、商业贿赂风险评估表、独立检举制度以及疑似商业贿赂行为的内部调查政策。同时为了更好地对第三方进行管理,有不少企业也建立了聘用代理、经纪人及顾问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