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无论是哪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都面临着或者经历过在制定和执行反商业贿赂制度的阻力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辛颖
2014年,葛兰素史克(GSK)因违反中国商业贿赂相关法律而被罚30亿元人民币,多位公司高管被判有期徒刑。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针对公司行贿开出的最大罚单。
虽然目前中国还没有独立的反商业贿赂法,但随着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反商业贿赂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强。与此同时,反商业贿赂进程的加速也要立足于当下的实际情况。在此背景下,《2014?2015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下称《报告》)对我国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现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谁在进行商业贿赂
《报告》显示,国企面临着更高的商业贿赂风险,房地产与建筑业和快消品与食品业是高危行业,无论企业大小都面临着商业贿赂风险。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二:一是主体是经营者,赌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二是目的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此外,商业贿赂的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在很多人眼里,国企往往是收受贿赂的对象,其实在商业领域,其作为行贿方的可能性也不容小觑。据国企的法律总监介绍,国企为了承接一些大型的国家或者政府机关的项目,在招投标环节也容易滋生商业贿赂行为。很多国企也透露过为了追赶项目进度,尽快拿到相关的行政审批,企业可能会频繁与政府机关进行接触,在交涉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正当的贿赂行为。
据《报告》分析,造成国企商业贿赂风险偏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国企处于垄断性行业,其上游供应商往往是垄断性的企业或者政府,交易过程中容易产生贿赂风险。
另一方面,则是国企本身现有的反商业贿赂的机制存在缺陷。从部门上来看,虽然纪委监察部门作为国企目前进行反商业贿赂工作的主线,已有较为健全的管理机制,但其往往关注党员干部及高级领导的个人贪污行为。
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国企的法务部或者新建立的合规部门在反商业贿赂方面都处于尴尬的地位,作用性很小,并且与审计、企业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无法有效查处与监控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