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当前我国企业的捐赠指向领域主要集中在教育科研、扶贫济困、灾害救助三个方面。一些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选择“扶贫济困”和“灾害救助”作为捐赠的主要方向,选择“教育科研”的相对少些,普通的民营企业在“教育科研”更是少之又少。一般来说,相比“扶贫济困”和“灾害救助”,教育捐赠互动性强的特点,更有益于企业扩大捐赠的影响面,这正是中国企业在慈善捐赠过程中策略意识的缺乏。
企业慈善行为可以通过企业自身以及借助于中介环节两种途径来实现。相对而言,第二种方法较为简便。因此,各类慈善公益组织就成为目前大多数企业实施其慈善行为的主要中介。
但就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企业的慈善管理水平还不高,尚处于初级阶段:企业的慈善捐赠大多数是通过慈善公益组织来实现的,而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大多未建立自己的慈善公益基金会。根据官方数据,在2007年我国的总捐赠构成当中,民政系统、慈善会系统、红十字会系统、其他慈善组织等都可归于社会中介组织,其掌握的资金占据当年总量的67.50%,居于绝对地位。而在主要基金会一栏中,虽有18.9%这一不小的数字比例,但其中大部分应是包括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大型公益基金会,企业基金会所占的比例应该是微乎其微的。
这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企业慈善行为管理能力的低下。企业尚没有资金、人才、精力和时间等,去独立思考、安排、经营和管理其慈善行为,这就与西方企业情况形成巨大反差。西方企业一般热衷于设立各类慈善公益基金会,除有免税的好处外,还可树立企业的公益形象,无疑是企业的广告,获得政府、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高度认同,给企业带来长期收益。另外,大多数企业的内部尚没有设立社会责任部、公益部、慈善部等新的部门机构,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我国企业慈善行为的应急性和被动性特点,企业基本没有自己的谋划和经营,尤其是在慈善行为与其核心业务之间缺乏联系和深入思考。
事实证明,企业捐赠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也是企业竞争中重要的战略选择。因此,企业应将捐赠活动与其发展战略相结合,通过系统化的管理和评估来实现捐赠及其核心业务的战略目标。然而,中国企业却普遍缺乏系统的捐赠计划,没有明确的捐赠目标,很多企业只是随波逐流,并非有目的地进行捐赠。有一项网上调查发现,现在很少有大型企业做长期捐赠计划,企业内部有关社会责任和慈善公益的业务部门几乎没有,只是在突如其来的灾难来临后临时组织,事后解散。这种制度化、常规化捐赠行为缺位的企业慈善,往往会是昙花一现,难以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常青树”,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捐赠运作缺乏组织管理,捐赠盲目性、随意性大,被动捐赠较多。再次,捐赠决策过程简单,人为因素占主导地位,整个过程既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也没有专门的制度约束,仅仅是企业领导人根据政府或个人兴趣来决定是否捐赠、捐赠什么以及如何捐赠。由此不难看出,目标模糊、决策过程缺失、组织缺乏的慈善捐赠管理状况是造成全国企业慈善效率低下以及与企业自身发展作用不甚明显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