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对国内企业的调查中发现,只有少数企业的捐赠源于互利双赢的长期利益动机,体现了 “企业公民”慈善文化。中国多数企业的慈善参与理念尚不成熟,还停留在单纯利他的初级阶段,企业的捐赠活动大多出自造福社会、寻求自我实现的成就感或企业经营者的为善理念,这种单纯利他主义的慈善捐赠行为是传统民本社会沿袭下来的个人慈善习惯,这种习惯将捐赠视为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行为,而与企业发展目标并无关联。因此,全国多数企业的捐赠活动多带有民族爱国情感、责任观念和个人意愿成分。虽然它更注重社会需求和精神层面的平衡,但由于缺少与企业发展理性的有效结合而显得零散和随意。
以中国“裸捐”第一人、多次获得“中国首善”称号的企业家陈光标为例,关于他的慈善行为负面消息不断,最关键的是其企业的赢利问题和资金链有问题,最终导致了其慈善项目(因为它们要靠资金投入)的大打折扣及其信誉的损失。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其实在中国即使最想做慈善的企业家也并不明确怎么做企业的慈善,因为企业慈善行为不同于一般的个人慈善行为。也就是说,像陈光标一样的中国企业家的慈善理念出了问题。陈光标认为,“慈善捐赠是一种自愿自觉的,把企业净利润按一定的比例,不要有目的性,拿出来捐助给穷人,那就叫慈善”。这一认识恰恰说明了陈光标的企业慈善观的缺失与失误。他没有将其慈善行为与企业的核心业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核心赢利点有机结合起来,以致出现了所谓的慈善浮夸现象。这就是他没有解决好企业的捐赠理念问题,从而妨害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实践证明,这种慈善捐赠理念的失误,不仅有害于个别企业的发展,而且有害于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的战略性主动出击
从中国企业的捐赠方式和捐赠指向领域中,也能发现企业捐赠策略的单一性。
目前,首先现金捐赠是各类企业的首选,大部分都会采用现金捐赠。其次是捐赠本公司产品,大多数公司都乐意为之。再次是无偿的志愿服务。
据统计,在捐赠的内容中,96.70%的企业采用金钱捐赠,这种方式直接而简单,不需要过多的管理过程与操作手续,且可以较快地达到企业的捐赠目的;只有30.00%的企业用本企业的产品进行捐赠,这一方面使受助方直接受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企业产品流通,扩大企业知名度,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企业为树立品牌基本上选择这种捐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