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到了最后,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吗?不,谈判若要收得漂亮、收得有技巧,难矣!一要有备案,二要把握时机。
要有备案
有一回,一位年轻的先生和我谈起他买房子的经验。当他和售楼小姐杀价到五百九十万,还想再往下杀时,对方的老板亲自出马了。这时买方就开始嫌了,嫌房子颜色不对、梁柱不对称等等。俗话说,会嫌货的才是会买货的。那老板也心知肚明,后来同意以五百八十万交屋,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当场做决定。
买方说要回去考虑考虑,毕竟买房子花的不是小钱。但老板很坚决,如果他回去了,隔天再来,还想再杀价,那就免谈,也就是说出了这个门再回来,价钱就回到五百九十万,绝不二价!
因为买方嫌东嫌西,而老板已经照买方的要求减价了,如果还不买,出了这个门,就不是理想的买主了,老板要买方自己想清楚。
看起来,老板的要求似乎一点也不过分。于是,这位先生迫于情势,当场决定买下来。
但事后他来找我,问为什么那老板不让他爽呢?我问他,你买这个房子后悔吗?他说,不后悔!我问,那贵吗?他说,不贵,附近的房子都要价六、七百万,这房子质量好、价钱优。但因为始终有被老板强迫的感觉,虽然买了,却总觉得老板的方法不妥,使他心里老有疙瘩。
我听完他的故事,心里就想,他为什么要让你爽呢?对买方来讲,到底务实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的确,如果要建立长远的关系,在收尾时就要让对方觉得很开心,或让他觉得自己很聪明,才会有下一次的谈判,换句话说,谈判结束时,谈判桌上只能有一个聪明人。这就是为什么谈判的收尾难矣。
这里还牵涉到一个底限的问题,收尾要看底限。谈判之前每个人心里都会有底限。在这个故事中,卖方由原来的五百九十万降到五百八十万,是他的底限,他要争取比底限还要高的价格;而买方原来的底限是不超过六百万,所以五百多万是比他的上限还要低的价码。
但许多谈判学者建议,上谈判桌的时候不只要带着你的底限,而是要看有没有别的“选择”,因此要带的不是底限,而是备案。举例来说,那附近的房子都是六百多万,于是你订了一个六百万的底限。到底是怎么订的?可能是随便订的,也可能是手头现金有六百万,但这个底限却是会变动的,如果遇到真正喜欢的房子,你的底限可能就不具参考价值,因为你会想尽办法将它买下来,甚至可能会去贷款。所以六百万的底限是虚的,不是真的。如果你带着这个底限上桌谈判,结果发现每个人的底限都超过六百万,于是你也把底限往上调,那这个底限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使你什么都谈不到。
套上先前买房子的例子来看,你从五百九十万谈到五百八十万,比你原先的底限六百万要低了,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果不买这个房子,这附近还有没有同样大小、类似格局、你看得上眼的选择?它的价钱又是如何?这就叫“备案”(alternative)。如果你原先看中意的房子比别的备案都好,那就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就不再是和你原来的底限比,是和你的备案比,因为底限随时可能变得不实际。
谈判带着备案,可以成为你决定要不要接受的标准,也让你不会错失良机。
谈赢、谈败都和备案有关,备案是决定你该不该收尾的重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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