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管部门加大执法技术含量 建立危机干预体系首次成立“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城管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频频传出,为在第一时间平息矛盾,摆脱被动局面,主动化解危机,东城城管在9月15日成立了本市首个专门处理抗法突发事件的“谈判”小组,并邀请我国第一谈判理论专家、反劫持谈判专家总教头高峰进行了第一次业务培训。
据了解,这个“谈判”小组由15名城管队员组成,他们分别来自各个基层分队。这些队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遇到辖区内的抗法事件,他们将在第一时间和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与相对人进行面对面的“谈判”,进行执法危机干预。
谈判专家表示,“谈判”是化解危机的一种方法,但它的基础是平等和人性化。执法者应该成为化解危机的润滑剂,而不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索。
首次建立
谈判队员15人具体名单需保密
据东城城管法制科负责人介绍,城管执法有一定的危险性,掌握必要的处理突发和抗法事件的能力对执法工作有很大的作用。
此次组织的“谈判小组”,其实应该叫“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并非人们认为的类似于公安针对犯罪分子的谈判,小组主要是应用于执法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减少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人为阻力,避免和防止各类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城管执法形象。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谈判小组”共由15名城管队员组成,分别来自各个基层分队(其中13个城管分队中各有一名,大队指挥中心设两名),这些队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法律知识掌握全面。
目前,为了今后的执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小组成员名单需要保密,不能对外公开。
在平时工作中,“谈判小组”成员同一般城管队员一样出去执法,如遇到暴力抗法、出现危机时,他们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语言交流或其他有效的心理战术,化解抗法者的激动情绪,平息可能发生的过激行为。
剖析问题
城管队员三大忌讳执法不可简单粗暴
在讲解危机干预之前,高峰教授首先将城管执法概括为五大缺陷、三大忌讳。
他说,目前城管执法被动的原因包括:城管成立的时间较短,自1998年成立至今只有7年时间,在群众的心中还没有形成根基;管制性弱,面对暴力抗法,只能求助于公安机关;老百姓对城管的执法还不理解;方法不得当;无法可依,目前全国没有一部城管法,城管的工作多是借法执法。
高峰教授认为,目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抗法者交涉时有三大忌讳:其一,不能简单粗暴。城管队员面对的对象与公安、工商有所不同,他们多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不事先说明情况,一味的简单粗暴,很容易激化矛盾;其二,忌讳激化矛盾;其三,忌讳面对危机,束手无策。
“压制越重,反抗越厉害,轻微的刺激可能就会导致执法对象的情绪过大波动。此外,谈判人员自己不能够粗暴,比如说脏话等,也不能用暴力来对待被执法者。”高峰教授提示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这些问题。
个案现场
清理犬市一女子涉嫌妨碍公务
昨天下午,西城警方会同城管等部门对存在于官园市场周边的非法犬市进行了清理。据介绍,一到双休日和节日,官园市场周边的非法犬市就比较活跃。无证贩卖犬只的非法交易较多,由于这些交易带来很大的人流量,拎包、偷窃等犯罪也时有发生,给市民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整治市场周边的秩序,西城警方和城管等部门联合对市场周边进行了清理。一名女子用陶瓷碎片将执行公务人员的手划伤,警方将这名涉嫌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的女子带回派出所。
当前处境
城管执法目前面临五种危机突发事件
“城管执法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大多是由于执法者本人执法不当引发的,这一点与公安执法中由犯罪嫌疑人单方面造成的突发事件有根本不同。”高峰教授说。他把这些突发事件概括成对峙、围观、围攻、殴打和抢夺五种:
对峙是城管与相对人引发成暴力抗法事件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如果形成了对峙的局面,执法者要多花费五倍以上的时间才能解决。
围观是突发事件中的第二种情形,好的有10多人围观,多的则达百人。中国人有同情弱者的习惯,与公安机关抓捕时相反,在这时围观者不仅不帮城管,还会帮相对人说话,甚至拉偏手。
被执法人一方的人数远远多于城管队员,他们有时会对城管队员进行围攻,因此,在执法中严禁单独或少人执法。“殴打和抢夺则是更为激烈的对抗,目前,针对这五种突发事件,城管部门正在完善预案。”高峰教授说。
基本素质
城管“谈判专家”要学会擒拿格斗
学会擒拿格斗,对于一线执法的城管队员尤为重要。因为公安执法时配备有手铐、警棍等器械,城管队员可谓是赤手空拳上阵,受伤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高峰教授认为,以前的城管执法可以说是“劳作型”执法,即在执法过程中拼决心、拼体力和拼强度。而如今,这种执法已不能奏效,要向执法的现代智力经济型转变,做到拼技术、拼策略和拼规律。
高峰教授说,谈判有许多不同的操作方式,有时根据违法者的一个眼神或一个细微的表情即可判断出他的性格和情绪激动的程度,与违法者的交谈过程中,一般避开对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另外角度,比如家庭生活、人生经历等方面,寻找与其交流的切入点,实现其对谈判人员的心理接受,从而达到互相交流的目的,“有了正常的语言交流,处理起事件来就更容易一些。”
如何谈判
改变命令式的态度语言要充满人性化
“把握为首的闹事者;压住对方气焰;采取一种离间性的谈判,把群体和为首者分开,增大闹事头目的压力。”高峰教授说,在执法中,这是进行反恶化谈判的原则。
“脸色过于严肃,语言僵硬,并且有命令式的语言,这是典型的传统式执法。语言充满了人性化,为对方着想,这是危机谈判干预的模式,也是北京城管今后将实施的规范性执法模式。”高峰教授说,他目前正在进行调研,明年3月份将出一本城管操作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城管执法中的各种危机场景进行分析以及如何应对,使该书成为考查执法是否规范的一个参考标准。
据悉,在初步阶段,如果遇到十分棘手的暴力抗法事件,“谈判小组”无法顺利应对,还会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谈判专家。
执法对策
三方法改变暴力抗法局面
1.与派出所联手
辖区内中有多少人是无照的商贩,这些人的家庭构成等基本情况要做到“心中有谱”,不能稀里糊涂,这就需要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2.与交警联手
因为大部分无照商贩都是占据马路进行经营活动,因此与交警密切配合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3.与治安民警联手
此条主要是针对暴力抗法者的处置而言
北京城管部门加大执法技术含量 建立危机干预体系首次成立“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城管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频频传出,为在第一时间平息矛盾,摆脱被动局面,主动化解危机,东城城管在9月15日成立了本市首个专门处理抗法突发事件的“谈判”小组,并邀请我国第一谈判理论专家、反劫持谈判专家总教头高峰进行了第一次业务培训。
据了解,这个“谈判”小组由15名城管队员组成,他们分别来自各个基层分队。这些队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遇到辖区内的抗法事件,他们将在第一时间和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与相对人进行面对面的“谈判”,进行执法危机干预。
谈判专家表示,“谈判”是化解危机的一种方法,但它的基础是平等和人性化。执法者应该成为化解危机的润滑剂,而不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索。
首次建立
谈判队员15人具体名单需保密
据东城城管法制科负责人介绍,城管执法有一定的危险性,掌握必要的处理突发和抗法事件的能力对执法工作有很大的作用。
此次组织的“谈判小组”,其实应该叫“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并非人们认为的类似于公安针对犯罪分子的谈判,小组主要是应用于执法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减少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人为阻力,避免和防止各类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城管执法形象。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谈判小组”共由15名城管队员组成,分别来自各个基层分队(其中13个城管分队中各有一名,大队指挥中心设两名),这些队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法律知识掌握全面。
目前,为了今后的执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小组成员名单需要保密,不能对外公开。
在平时工作中,“谈判小组”成员同一般城管队员一样出去执法,如遇到暴力抗法、出现危机时,他们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语言交流或其他有效的心理战术,化解抗法者的激动情绪,平息可能发生的过激行为。
剖析问题
城管队员三大忌讳执法不可简单粗暴
在讲解危机干预之前,高峰教授首先将城管执法概括为五大缺陷、三大忌讳。
他说,目前城管执法被动的原因包括:城管成立的时间较短,自1998年成立至今只有7年时间,在群众的心中还没有形成根基;管制性弱,面对暴力抗法,只能求助于公安机关;老百姓对城管的执法还不理解;方法不得当;无法可依,目前全国没有一部城管法,城管的工作多是借法执法。
高峰教授认为,目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抗法者交涉时有三大忌讳:其一,不能简单粗暴。城管队员面对的对象与公安、工商有所不同,他们多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不事先说明情况,一味的简单粗暴,很容易激化矛盾;其二,忌讳激化矛盾;其三,忌讳面对危机,束手无策。
“压制越重,反抗越厉害,轻微的刺激可能就会导致执法对象的情绪过大波动。此外,谈判人员自己不能够粗暴,比如说脏话等,也不能用暴力来对待被执法者。”高峰教授提示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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