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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连云港市举行保健食品反假反劣志愿行动启动仪式,来自各行各业的1000名热心保健食品工作的市民组成了保健食品反假反劣志愿者队伍,今后将为保健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防护墙。连云港市副市长徐家保、省局副巡视员郭桂珍出席启动仪式。 为了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解决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和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等问题,连云港局从去年开始,着力构建群防群治、社会共治机制,依托地方人民政府,联合监管部门、基层监管单位、诚实守信企业、社会有识人士,在各县区成立了保健食品反假反劣联盟,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联手宣传

发布时间:2015-02-03 14:17

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省卫生计生委决定自即日起公开征集2015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地方特点。反映我省地方食品特点和符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需求;  (二)监管优先。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立项建议优先;  (三)突出重点。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  

发布时间:2015-01-28 15:09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源头管控,保障锡城人民用药安全,近日,无锡市局对江苏省2014年药品质量公告涉及的3家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集中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无锡市局通报了各企业抽检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情况,并责令各有关企业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采取加强原药材来源和质量控制、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落实出厂检验、依法送药检所检验、加强销售渠道管控等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供应无锡市场中药材及饮片质量安全。 无锡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公告等药品安全信息的综合运用,以问题为导向,监管前移,

发布时间:2015-01-27 14:20

春节期间是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旺季,近期,泰州市局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强化对保化品市场有效监管,切实净化市场环境。检查突出三重点品种,分别为:减肥类、调节血糖类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保健食品;染发类、祛斑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单位新进或市场上少见品种,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检查人员对这三类重点产品通过国家局数据库进行逐一比对,着重排查可疑产品,督促建立完善进货销售基础台帐。同时,突出抓好三结合,提高市场专项检查的综合成效:一是结合产品抽检,共完成5批次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并送有关单位检测

发布时间:2015-01-23 11:33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2014年新建档共222户,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户,经营单位109户;化妆品经营单位110户。二是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先后开展了保健食品儿童鱼肝油专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明胶专项调查、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打假、保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等五大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3家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200余批次。三是加强组织监督抽检。全年的监督抽检11项,采集保健食品56批次,化妆品87批次,并在抽检工作中进行快速筛查。

发布时间:2015-01-06 14:19

近日,省局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对《江苏省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初稿)进行了讨论,总结交流了2014年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局朱勤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近40人参加了会议。  朱勤虎副局长对近年来省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省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组织起草了《江

发布时间:2015-01-04 15:38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8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了本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部署,根据监管实际,制定了《泰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目标。日前,40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3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经初步筛选考核,被推荐为泰州市2014-2015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公示后预以确认表彰。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各地通过报刊、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04 14:20

东海县是连云港市保健食品反假反劣联盟的试点县、先行县,于2014年3月率先成立了保健食品反假反劣联盟。联盟成了以来,全县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自联盟成立以来,食药监局与工商、公安、卫生、宣传等联盟单位,分别开展了5次联合执法行动,打掉了多个非法宣传、兜售保健食品的窝点,形成对保健食品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促进了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化。  二是切实加大宣传。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假劣保健食品展览及销毁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联盟走进

发布时间:2014-12-24 11:34

冬季是滋补类中药材(饮片)及膏方进补、消费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好滋补类中药材的质量,近日,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阿胶、参茸类等冬令滋补品、中药材(饮片)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个体药店及中药材零售市场,着重检查阿胶、龟甲胶、人参等常用且较为贵重的滋补品、中药材(饮片)的购货渠道、检验报告、索证索票等情况。  截至目前,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检查涉药单位45家次。检查结果该市滋补类中药材购销情况整体良好,相关产品购进渠道较为规范,存储条件

发布时间:2014-12-18 13:25

12月16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云峰,江苏省副省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许津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江苏省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851起,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08起,青奥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均圆满完成,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实现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李云峰充分

发布时间:2014-12-17 15:14

无锡市现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103个品种,其中有多种是以蜂胶、灵芝孢子粉等为原料的重点监管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无锡市局严格落实全面监管要求,切实抓好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管。一是全面覆盖。检查工作严格实行三个一工作制:每家生产企业至少检查一次,每个生产品种至少抽检一个批次,对问题企业至少回头看一次。现已完成对全部生产企业的覆盖检查,对问题企业整改情况100%复查。二是全面把关。规范企业原料的采购、领取和使用,严格要求企业把好三个关口。即严把原辅料采购入厂关,强化对供应商的资质

发布时间:2014-12-16 14:37

2014年,面对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南京市食药监局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监管诚信建设,提高部门公信力。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统一许可准入条件、处罚的尺度。同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季度报告和年度白皮书制度,在许可审批、认证、换证工作中,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实行执法信息的公开透明。二是加强企业诚信分类建设,宽

发布时间:2014-12-11 14:28

2014年,泰州市局认真贯彻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卫生规范》等要求,加大对保化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有序推进生产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努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临时审核,协调开展重要节日保化品市场专项检查,全面启动保化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规范保化品经营行为。二是专项整治成果丰硕。以保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和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

发布时间:2014-12-11 14:21

在认真细致的数据收集和核对工作基础上,扬州市局近日成功建成全市保健食品在售产品数据库。该数据库首期共收集到12077条数据,这些数据来自于全市361家重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其中保健食品批发18家、药品连锁经营8家、药品零售324家、专营专卖4家、商场超市7家,共计收集1246个品种,涉及营养素补充剂、免疫调节、辅助降血脂、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建立该数据库旨在准确掌握全市在售保健食品的名称、批准文号、功能、生产厂家、经销商、供货商等企业基础信息;完善全市在售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点品种的监管、抽样检验

发布时间:2014-12-10 14:09

日前,苏州市局发布《关于加强以集会讲座方式宣传推销保健食品行为监管的通告》,加强保健食品宣传推销行为监管。一是以集会讲座方式宣传推销保健食品的,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其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二是宣传推销已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的,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宣传推销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普通食品的,不得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等内容,不得以保健食品及药品的名义进行销售。禁止在宣传推销的现场现货销售保健食品,禁止强行推销保健食品。三是宣传推销活动的

发布时间:2014-12-1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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