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在杭州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对接会,各市、县(市、区)食安办分管领导、各市金融办分管领导和14家保险机构及保险经纪公司参加对接会,省金融办、省保监局、省食安办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多个地方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面开展了试点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3月底,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推进试点工作,规范试点行为,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召开了本次对接会。
对接会上,金华市食安办了介绍金华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省食安办综合处解读了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和浙江共安保险经纪公司、杭州安哲风险管理等2家经纪公司简要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情况。
省金融办、省保监局、省食安办分管领导对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对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