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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力打造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升级版”

2015-04-03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近日,省食安委专门印发文件,就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作出再部署,要求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打造浙江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升级版,”推动全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有新提升。
 
       2014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现场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确保基层食品安全奠定了照实基础。目前全省1350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和食安办,配备乡镇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 2234名,配备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79317名,建立大、中、小网格合计108929个,全面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同时,编写出版了《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大力开展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去年一年全省受训人员达10万余人次。加大对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发放工作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形式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问题,全省有77%的乡镇(街道)已建立了工作报酬补助机制,年发放报酬补助1500余万元。创新监管模式,宁波、台州、丽水、舟山等市开发“食药通”、“永安通”、“食安通” 软件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全省有5500余名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使用了移动监管信息平台。去年一年全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15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6000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万余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及时消除了一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这次省食安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用网”、“强网”等方面的重点任务。意见提出,要着力推进食品安全基层网格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融合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作用,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将食品生产经营情况摸底、定期巡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协助执法检查、协助风险监测采样和食源性疾病调查等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事务清单,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包干、信息管理、上下联动、社会协作、协调处理、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制度,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摸准查清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准确掌握动态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共同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人员配备、有制度上墙、有宣传橱窗、有档案管理”等要求,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及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五项重点职责,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加强督查,切实抓好辖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等机制,摸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建立相关情况数据库,有序有力地组织和领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智慧监管、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要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监管站所等工作经费的保障,确保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干事。结合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和行政村级公益岗位设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协管员、信息员(网格员)的工作报酬补助保障机制,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2015年底前,各市90%的县(市、区)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协管员报酬补助保障机制。
 
       意见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基层食安办与基层监管站所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基层监管站所的技术支撑、执法保障作用,齐心协力做好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探索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基层站所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在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隐患治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刑衔接、信息通报等日常协作制度,凝聚监管合力,共保一方平安。总结推广仙居县白塔镇“365工作法”,努力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协作、保障到位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和新格局。 意见提出,要不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综合施策,加大力度,着力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常住人口多、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应配备食安办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培训和业务学习,尽快掌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等重点内容。加强基层监管站所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通过分片包干、联合办案、集体会商等形式,加快培养一支既了解全面工作、又侧重业务的复合型监管执法队伍。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网格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建立工作纪律、巡查检查、信息报送、学习培训、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切实把这支队伍打造成为政策法规宣传员、发现问题信息员、安全知识指导员、执法巡查检查员、落实整改督导员。开展优秀协管员、信息员(网格员)评选活动,通过微博、微电影、海报等富有时代气息又为广大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优秀人物,不断激发他们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和模式,打造信息化移动监管平台,提高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效率,缓解基层监管人员不足的矛盾,着力破解监管手段单一和监管效能低下等问题。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营造基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丰富载体,拓展平台,提升广大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良好局面。大力开展针对性和有效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常识及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增强食品安全工作与公众的互动性,提高公众参与度与满意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奖励兑付制度,实现有奖举报工作规范化、便捷化。积极搭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自律公约、科普宣传、政策咨询、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各类民间组织、志愿者等的服务和引导,鼓励保险、检测、信用评定等第三方机构发挥作用,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共督共管。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建议、应急处置、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方面的专业作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作用,探索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公示制度。积极在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基层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推行责任保险制度,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纳入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措施,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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