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健养生业协会开展“保健养生业信誉保证行动”
江苏省保健养生业协会文件
苏保协 [2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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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健养生业信誉保证行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中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
为塑造我省保健养生行业信誉,消除少数不法企业造成的行业信誉危机,保护正当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江苏省保健养生业协会决定从2009年起在会员范围内组织开展“江苏保健养生行业信誉保证行动”。
现将开展此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会员企业可根据“信誉保证行动”的要求,申报参与;
二、凡在2009年12月30日前申报并获得批准的企业,将成为首批“江苏保健养生行业信誉保证行动”单位;
三、协会将为首批“江苏保健养生行业信誉保证行动”单位颁发“江苏保健养生行业信誉保证标识”使用证书。
希望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信誉保证行动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成贤街59号3楼
邮政编码:210018
电话:(025)83227865 应艺宁 传真:(025)83690642
电子邮箱:36906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