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积极推动下,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明确提出“三个确保”的要求。
一是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要按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整合,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执法和技术支撑机构,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加快推进人员分流划转工作,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能够正常运转。尚未出台改革方案的,要加快出台方案,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人员尽快落实到位。
二是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除福州、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外,其他设区市一般单设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县一级进行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并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重要性,确保在市场监管资源整合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三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档脱节。各地要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尽量缩短改革过渡期。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的地方,要保持部门间协调配合,按原渠道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档脱节、运转顺畅;各地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督导作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社会合力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