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红利释放:从城市到乡村的监管
从去年11月1日起,新组建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始正式履行各项新职能。浙江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要求各地整合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组建市场监管局。
在市级层面,舟山采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其他10个市采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二合一”模式。截至目前,10个市、82个县(市、区)出台了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
同时,各地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也由商务部门划转农业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形成了两段监管为主的模式。
机构的合并在工作中逐渐释放出改革的红利。
朱志泉表示,目前,浙江省134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下设食安办,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食安委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食安办主任。
据了解,浙江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已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181名。乡镇按照居住户数或监管任务划分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建立大、中、小网格9.9万个,配备协管员33312名、信息员40498名,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包干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为了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丽水市、仙居县、富阳市等地已开通“食安通”、GIS信息化监管平台,省内5500余名监管干部及协管员使用上了移动监管信息平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浙江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15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万余户次。
无论是“三合一”还是“二合一”,改革所释放的巨大红利,确保了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能够真正深入乡村。
尽管如此,朱志泉还认为,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专业力量缺乏,也就是整合以后人员结构不合理;从事食品生产和餐饮管理的技术能力缺乏;乡镇的基础比较薄弱,大量力量依托原有工商所等问题。
朱志泉表示,未来要加强培训,加强规范化操作规程的发放,逐步改善人才对比结构,加快招录专业人员。
重典治乱:让违法者不敢违法
食品安全的工作除了事发前的监督,出现问题后的执法和管理也十分重要。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个部门均表示,对于食品安全乱象要用重典,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方能起到震慑作用,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陈石春表示,自2011年浙江省公安部门办理了全国第一起地沟油案件以来,解决了如地沟油、病死猪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陈石春表示,食品安全范畴内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过程,“如果仅打了几起案子,就想一劳永逸解决食安问题,不符合客观规律,这是比较长的过程,我们要尽量缩短过程,依法管理依法打击回应期待。”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刘晓刚也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对危害食品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一直对食品安全犯罪采取高压态势。
2012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602件1105人,提请起诉747件1801人。
“下一步坚持严厉打击政策,对危害食品犯罪类案件坚持该批捕坚决批捕,该起诉坚决起诉。”刘晓刚说。
除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浙江检察机关还加强发挥监督职能,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的,该移送不移送的,依法监督移送;发现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要依法监督立案侦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丁卫强的态度更为强硬:严打。
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浙江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795件,生效判决1657人。
丁卫强介绍,浙江各级法院还通过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涉案物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食安办副主任卢永福也表示,最近几年食安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每年都开展搞百日行动,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2012年,浙江省首次开展百日行动,破获394起案件,捣毁200多个黑窝点,88个犯罪团伙;2013年保卫餐桌安全行动,破获700多起案子,捣毁600多个,打掉100多个犯罪团伙;今年百日严打,行政立案1万多起,刑事立案152起。打掉815个窝点。
尽管重典治乱,卢永福表示,明年要重点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情况要公示,比罚款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