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杭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42家次,食品经营户9269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63个次,监督抽检食品5280批次,其中儿童食品265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件,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
11月19日,杭州市食安办、市局还公布了“杭州而榄食品有限公司”等“黑名单”企业和经营户32家。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市场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同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列入“黑名单”期间,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标;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并两年内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