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协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协作的通知》,明确了江苏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协作的有关事项。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监管协作的重要意义。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在推进,监管工作处于过渡期、磨合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以及有关地区之间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监管协作机制建设。主要从建立健全四个机制着手:即建立健全重要事项报告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协助调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属地部门之间协调机制。要通过加强监管协作,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协同性、一致性,共同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高度重视监管工作中的沟通与协作,认真总结近年来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明确加强监管协作的制度安排和具体举措;要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管协作,结合监管实际,明确协作的层级、方式和责任,确保监管协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各项协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监管协作各项工作制度,为加强监管协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