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出台《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6条简政放权意见,持续推进工商登记和食品药品经营审批便利化,更好服务安吉经济发展。
建立行政审批独立审核员制度。在目前实施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一审一核”制的基础上,建立行政审批独立审核员制度,对下列六项审批事项实行“审核合一”制,即由目前审查员初审,核准员审批的“一审一核”制改变为由已经取得核准员资质,并经聘任上岗的审批工作人员独立受理审查并直接核准发照,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再推出一批“即时办理”审批事项。在前期明确的10项“即时办理”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推出下列七项审批事项实施当场办结或当天办结,使“即时办理”审批事项增加到17项。
对特定的食品经营行业实行同步许可。对小食品超市、便利店中兼营自制食品或饮品的,同步分别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期限保持一致。对上述行业目前已分别取得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按先行到期的许可证为标准,同步换发另一许可证,保持两项许可在下次换证时间上的同步,减少企业和经营户的换证频率。
实施先照后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的相关规定,对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切实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进程。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继续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盘活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存量。对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不高、不易影响周边环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除外)、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企业,可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从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日常办公托管业务,节约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鼓励创新创业。
试行“三证合一”。在当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的基础上,探索“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在营业执照上标注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