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将整治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日常监管,明确专人负责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加大对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力求做到对违法广告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二是明确监测重点。以公众人物代言的广告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以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的药品广告为重点,开展针对性的监测。
三是加大监测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到药店、城乡结合区、街道广场等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药械保健食品的举报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现场摆放、张贴、散发的药械保健食品宣传单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药械广告每周监看1次,凡影响恶劣、危害性大的药械违法广告一经发现立即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四是增加检查频次。将有违法广告行为的药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测对象,增加监管频率。对刊发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经营企业,加大其经营的广告产品检查力度,对被核实确认为违法违规的广告,责令其立即下架,保证消费者权益。
五是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场咨询宣传、“保健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等时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同时注重强化监管相对人的责任意识,使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理解广告整治的意义,提高整改的自觉性。今年来共监测保健食品违法广告6种次,药械违法广告3种次,全部进行了移交。